2017年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報告【1】
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
收到《關于對市金融工作辦公室開展巡查工作情況的反饋意見》后,市金融辦就巡查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專題研究,認真分析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
201X年伊始,市金融辦將自覺接受統管派駐機構的監督檢查作為巡查意見整改的重要措施落實。一是及時邀請市紀委派駐機構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和重要活動,調研和查閱有關資料。今年來,我辦共召開黨組會議3次、主任辦公會議1次、工作會議3次,全部邀請市紀委派駐組派員參加。二是加強與市紀委派駐機構的溝通協調,做好市紀委監察局統管派駐機構定點定時辦公協調服務工作。加強了公文運轉管理,對上級和外單位來文、單位內部公文全部主動交紀檢派駐組閱文,主動接受監督,提高權利運行透明度。三是自覺接受對我辦“三重一大”事項的全程參與和全方位監督。2月27日,召開了通過競爭選拔機制確定市級大型融資性擔保公司組建主體的招投標會議,邀請了張夢琳書記全程監督。四是建立并及時更新中層以上干部和重點業務科室廉政檔案,根據要求,市金融辦對副科級以上干部全部建立了廉政檔案,并上報市市紀檢派駐組,保持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常態化。五是以規范權力運行和防止利益沖突為重點,圍繞制度建設認真開展廉潔性評估。今年來,對出臺的《資金互助專業合作社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報市政府法制辦和市紀檢派駐組評估,有效防范制度方面的廉政風險。
二、嚴格落實有關財務制度
對照巡查意見,市金融辦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一是加強大額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大額資金使用管理規定,今年來3000元以上支出均通過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支出均通過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二是認真落實《東營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財務管理規定》。嚴格按經費報銷程序、發票報銷要求及經費結算方式開支。對市內1000元以上的支出全部采用支票結算,杜絕現金支出;對較大支出的發票要求必須附明細表,并由財務人員對其進行審核,不合規的不予報銷。三是堅持把財務、后勤等規定納入經常性監督檢查內容,重點對公務接待、公車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嚴格按照上級公務接待規定,對外地來我市考察的單位費用由其自理,減少公務接待支出;按照市紀委公車管理規定,要求駕駛員非工作日及八小時以外將公車停放在指定地點,鑰匙交綜合科封存,杜絕車輪上的腐敗。
三、進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實效
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加強作風建設、強化監督檢查、完善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一是認真貫徹市紀委五屆四次全會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目前,我辦正在擬定201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待內部征求意見后印發。二是堅持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根據上級要求,對干部編制情況、干部在企業兼職等情況進行了摸底清理。三是加強作風建設。把開展為民服務提標提效專項行動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有效載體,通過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查找、糾正領導干部存在的“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為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解決問題打好基礎。四是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在門戶網站開辟教育實踐活動專欄,制定了《市金融辦理論學習計劃》,訂購了《黨史國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論群眾路線》等學習用書,印發有關學習資料,采取集中學習、專題輔導、個人自學、集體研討等方式進行學習,進一步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和廉政意識。
四、進一步修訂完善有關規章制度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構建干部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增強部門的執行力。一是完善工作機制。重新修訂了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等效能管理制度,完善了財務、考勤、請銷假、會議等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梳理優化各項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實現服務優質提效。二是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按照制度規定,金融辦全體干部職工戴證上崗,設置了去向牌,做到文明服務,進一步縮短辦事時限。購置了指紋考勤機,用機制約束干部職工工作紀律。三是將審批服務事項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事項。將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資格申報、資金互助合作社試點工作備案、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變更申報、民間資本管理設立申報、投資(咨詢)類公司備案五項服務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
五、進一步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經驗
市金融辦注重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學習外地好的經驗做法。一是制定201X年培訓計劃,加強對在職人員的培訓。按照組織部要求,通過招投標機制選定5月、10月分別在東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分別舉辦地方金融監管和金融改革創新專題培訓班,進一步提升干部職工金融工作能力。二是鼓勵工作人員報考金融類學歷繼續教育和職稱、資格考試。目前,一人參加金融研究生在職學習,4人通過了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2人通過了證券從業資格考試,1人通過了保險從業資格考試。
以上是我辦針對巡視組提出的意見進行的階段性整改工作。我辦將繼續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并及時匯報進展情況。
2017年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報告【2】
按照市委統一部署,201X年4月28日至5月31日,市委派出5個巡察組對市財政局等17個市政府工作部門進行了巡察。對照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所有單位認真整改,逐條落實。201X年12月31日先行整改到位的市財政局等9個單位整改落實情況向社會進行了公示,現將市交通運輸局等8個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開,以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
市交通運輸局
針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制定《關于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實施辦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等制度;落實干部約談制度,廉政約談227人次,下發督辦函29份;責成市公路局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實施辦法。
針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問題,清退違規報銷資金0.86萬元,5名相關責任人在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討;對全市公路系統違規發放的310.057萬元津補貼進行追繳,對2名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封存超標公務用車27輛;完善財務管理暫行規定、“三公”經費管理和使用辦法和津補貼管理辦法等制度,并加強監督檢查。
針對市交通局和市公路局機關借用人員偏多問題,分別清退17人和12人;制定完善《借用(返聘)人員管理規定》,規范程序,加強借用人員管理。
針對工程項目違規違紀問題突出問題,開展公路項目違規發包、偷工減料專項治理;完善《公路系統養護大中修工程內部邀請招標辦法》《工程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公路養護工程資金撥付管理暫行規定》《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實施細則》《設計單位考核辦法》等制度,加強工程變更指導和監督,規范資金管理和使用。
針對牽頭推進的“六大攻堅戰”項目進展滯緩問題,印發《關于加快推進贛州市物流產業集群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物流項目監管的通知》,加快推進現代物流產業發展;建設中心城區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近960輛出租車接入平臺試運行,共受理交通運輸服務投訴咨詢電話987次,幫助乘客查找失物財產約35萬元。
市林業局
針對黨的建設弱化、責任缺失問題,先后8次召開專題工作會議研究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黨建工作納入班子和干部個人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完善黨組會議制度和黨員教育管理制度,落實黨費收繳管理規定;印發《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市林業局黨建工作要點》,機關黨支部和森林工業局黨支部進行了換屆選舉。
針對干部隊伍建設不到位、管理不規范問題,清退13名長期借用人員,嚴格執行“凡進必考”錄用制度,公開招錄4名公務員、2名事業編工作人員;制定《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健全完善職工關愛工作機制。
針對八項規定執行不嚴問題,追繳違規接待費用900元,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對機關“三公”經費全面自查,實行動態監管;將違規購買的公車封存并公開拍賣;修訂完善《行政財務管理制度》《公務接待制度》《會議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
針對抓重點工作推進的辦法舉措不多,部分工作和項目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問題,落實現代農業攻堅戰油茶產業發展和生態屏障建設項目任務,完成國家林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總體規劃項目評審和超級油茶試驗林等7個入園項目建設。
針對關心關注森工改制企業職工困難不夠,解決遺留問題不力問題,建立和完善定期調研走訪、幫助解決問題長效機制,對森工改制企業的房屋及供電等配套公共設施進行修繕,對部分因病致貧的困難職工進行走訪慰問;推進森工改制破產企業資產移交。
市水利局
針對管黨治黨不夠有力問題,制定和修訂《黨建工作責任制》《“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暫行辦法》《水利資金項目安排決策暫行辦法》等制度,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推進責任落實。
針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問題,追繳了違規接待費用5366元和下屬單位違規發放的紀念品9172.8元;督促下屬企業完成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針對對水利工程項目及下屬單位監管不力問題,開展自查自糾,逐項整改,對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出臺《關于規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的指導意見》《贛州市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組建管理規定》《贛州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巡查工作制度》等制度,加強對工程項目及下屬單位監管。
針對利用行業優勢,獲取不正當利益問題,對公職人員投資入股水電站進行專項清理,113個局機關干部和下屬單位人員所有股權全部清退;追繳違規領取的專家評審咨詢驗收費26.61萬元;建立評審驗收專家庫,出臺《贛州市水利局項目評審驗收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贛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設項目審查及驗收管理規定》。
針對違反財經紀律,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追繳向下屬單位違規攤派的5萬元公車費用;停止違規支付老家屬樓電力損耗等費用,并追繳應由個人承擔的電費1.44萬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針對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不夠到位,黨的領導弱化問題,重新調整局領導分工,制定《關于全面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的意見》《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規范“三會一課”;對支部工作不正常等問題調查核實,對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
針對不夠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問題,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局主要領導不定期約談局屬單位負責人;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查處侵害基層群眾“微腐敗”;對下屬單位執行“主要領導六個不直接分管”等制度進行專項檢查,進一步完善窗口服務單位管理制度。
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問題,約談提醒、誡勉談話2人,通報批評6人,清退上繳違規資金12.53萬元;規范公務接待;對下屬各單位財務開展檢查并向局黨組會通報。
針對選人用人工作不規范問題,整改調離了長期外借人員;逐步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干部,目前已有2人整改到位。
針對執行機關財務管理規定和政府采購規定不嚴格問題,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2人;修訂完善《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相關業務活動、大額服務費用等事項審核程序,加強報銷審批流程和會計核算。
市城鄉建設局
針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開展收繳黨費專項檢查,重新核定黨費繳納基數并補交黨費;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批準3名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建立完善《領導干部掛點聯系基層單位制度》《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等制度。
針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建立定期廉政談話制度,出臺《關于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實施辦法》,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
針對下屬單位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力問題,制定完善《關于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報告制度、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的通知》,規范局屬自收自支單位績效工資發放。
針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問題,對4家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的下屬單位進行問責,相關負責人作書面檢查;追繳下屬單位違規發放的津補貼、考勤費和獎勵性工資89.22萬元。
針對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問題,下發《關于進一步改進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建筑市場管理嚴厲打擊串通投標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的通知》,從嚴執行招投標制度。
針對下屬單位存在違規收取企業各類費用問題,對違規收取的費用進行清退,對相關單位班子成員進行問責約談,兩名相關負責人向局黨組作書面檢查。
針對財務管理混亂問題,嚴格票據使用管理,規范銀行開戶行為;局黨組對1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3名相關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并調整工作崗位。
市扶貧和移民辦
針對黨的領導存在薄弱環節問題,完善《黨組議事規則》《主任辦公會議事規則》《“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規定》,制定《贛州市扶貧和移民辦黨組<關于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實施辦法>》,細化分解各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具體責任。
針對組織紀律執行不夠到位問題,將贛南老區扶貧開發服務中心納入日常管理,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科室;加強機關干部職工教育管理,對大局意識不強,工作漂浮、工作熱情不高的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對公務用車按規定進行報廢處理。
針對執行財經紀律不夠嚴和未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追繳違規發放的津補貼1.54萬元;規范接待事項和范圍,加強報賬憑證審核,嚴格報賬程序,完善《贛州市扶貧和移民辦財務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成立催收“扶貧發展基金借款”專項領導小組,向相關單位發出催收通知單。
市國資委
針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問題,出臺《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201X年發展黨員工作方案》等文件,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召開出資監管企業黨建工作專題培訓會;指導企業修訂公司章程;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查處案件22起,黨內警告1人、行政警告6人、行政免職1人、通報批評1人。
針對履行出資人監督管理職責不到位問題,出臺《市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市屬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通知》等文件;強化監事會力量,建立健全監事會監督檢查報告編制、專項檢查等工作制度;編制國有企業“十三五”發展專項規劃;完善林業集團組織架構,設立11億元林業發展基金。
針對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到位問題,追繳違規報銷差旅費的3305.9元,對責任人約談提醒并在全體干部大會上做檢查;清退違規借用車輛,完善《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
針對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對相關責任人在全體干部大會上進行批評教育;加強對專項資金調撥管理,對固定資產進行登記清理,將原駐昌辦、駐廣辦有關房產移交給國投集團統一管理;明確委機關政府采購規定和簽批手續。
針對貫徹落實主攻工業戰略部署上成效不夠明顯的問題,出臺《關于促進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市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產業推進工作年度考核辦法》等文件;召開專題建設推進會,推動“中國稀金谷”建設;設立贛州稀土產業發展基金、交銀贛南蘇區工業發展引導基金。
市教育局
針對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問題,建立健全《市委教育工委議事決策規則》《市教育局工作規則》《市委教育工委黨建工作責任制》等制度,明確工委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局長碰頭會的議事范圍;選舉產生新一屆機關黨委;嚴明領導外出報告紀律。
針對組織人事紀律落實不到位問題,清退4名機關及下屬單位借(聘)用人員,制定《贛州市教育局關于機關和直屬單位(學校)借用人員管理辦法》,明確和規范人員的借用原則、程序、期限、管理等事項。
針對群眾紀律執行不力,忽視群眾利益問題,將多收的水電費退回下屬單位;將2013年以來的資料結余款65.63萬元上繳國庫;對市直中學借讀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針對執行工作紀律不嚴不實問題,加強對縣(市、區)教育局統計業務的指導;制定《贛州市中小學教師違反師德行為問責辦法(試行)》,開展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及全市師德師風專項督查;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定《贛州市教育系統貫徹落實<江西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將重大安全事故情況列入年終綜治工作考核及年度教育工作考評。
針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變通、打折扣問題,制定《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嚴格公務接待范圍和標準;開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