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議案將退休返聘人員納入工傷保險
全國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建議,為了鼓勵專業技術人員發揮余熱,建議將退休返聘人員納入工傷保險覆蓋范圍,解決退休返聘人員的后顧之憂,減輕企業雇傭返聘人員的系統風險,促進企業的發展。
謝子龍說,對于技術類職業來說,專業技術人員從業時間越長,經驗越豐富,工作水平越高。特別是醫藥行業,資深醫師、藥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從業時間越長,專業知識與經驗就越豐富,相應的服務水平就越高,是非常稀缺的人才資源。
但是受目前退休年齡限制,退休返聘成為專業技術人員發揮余熱的重要途徑之一,但是退休返聘人員工傷保險繳納還存在一定問題。
“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以后,如果被公司返聘繼續工作,在工作期間受到意外傷害或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傷害,此類人員不再享受工傷保險,企業或者個人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風險。”謝子龍說。
他建議,將返聘人員納入工傷保險覆蓋范圍,由當事人所在工作單位按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此外,應鼓勵企業為實習生、勞務人員、退休返聘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提高工傷保險覆蓋范圍。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普及的退休后返聘人員工資標準
雇傭關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勞務,雇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系。 雇傭關系是雇主和受雇人達成契約的基礎上成立的,雇傭合同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的。雇傭合同在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大陸法系各國一般都對雇傭合同設有規定,例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 廣義上的雇傭關系包含“勞動關系”,對二者的區別,臺灣著名學者史尚寬先生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勞動契約的受雇人與雇傭人間存在“特殊的從屬關系”,受雇人的勞動須“在于高度服從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勞動者系提供其職業上之勞動力。
退休返聘人員和單位之間只能認定是雇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也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工資數額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北京市最低工資1260元,是職工實際拿到手的數額不得低于1260.但退休返聘人員不受這個限制,工資哪怕是1元也是不違法的。
雇傭關系中發生的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爭議的解決則應該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