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退休工資
基礎退休金 +個人賬戶退休金月 +過渡性退休金
基礎退休金
(本人退休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本人累計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退休金
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60歲為139個月,55歲為170個月,50歲為195個月,45歲為216個月);
過渡性退休金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本人可視同繳費年限1.3% 。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
A =(X0/C1+X1/C2+……+Xn/Cn+1)÷N
公式中,X0、X1……Xn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及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C1、C2……Cn+1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1年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N為職工參與計算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的繳費年限;
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的計算
S=C1/12 X A
例:某人2013年退休,2012年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470元,計算出的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為3535.58元,累計繳費年限為31.58年(其中視同繳費年限14.33年),個人賬戶累計金額30097.23元。
基礎退休金
(本人退休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本人累計繳費年限1%;
(3470+3535.58)/231.581%=1106.18
個人賬戶退休金
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60歲為139個月,55歲為170個月,50歲為195個月,45歲為216個月);
30097.23/195=154.34
過渡性退休金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本人可視同繳費年限1.3% 。
3535.5814.331.3%=658.64
一、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
二、退休領取社會保險養老金的2個條件:
1、參保人的實際繳費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參加工作的)以上;
2、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年限不足的,繼續繳費直至繳足方可退休)。
三、影響養老金多少的3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2017年的企業退休金領取條件
企業退休養老金成為社會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一個重要保障,是推動國家民生發展的重要手段。哪些人可以領取企業退休養老金呢?
根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必須全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一是在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二是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三是履行繳費義務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包括特殊工種,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達15年及以上者,在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后,經辦理退休手續并被批準后,即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養老金。需要說明的是,繳費15年是最起碼的必備條件,如果繳費不夠15年是不能享受企業退休養老金的。但也不是只繳15年,而是繳費年限越長,到時領取的企業退休養老金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退休養老金并非交滿15年就可以不交了,繳費滿15年,只是領取基本企業退休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于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