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個別沒有實施績效工資的,從應納入績效工資的項目中納入。
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 377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級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85元至 2047元。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
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月標準為:初中畢業生1285元,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 132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1500元,大學本科畢業生1610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1755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196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2165元。
適當提高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提高后的月工資待遇為:初中畢業生1285元,高中(中專)畢業生132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1500元,大學本科畢業生1610元。
中小學教師、護士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按調整后的基本工資標準提高10%。
此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參考了同期物價上漲幅度,同期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等因素,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月人均增加300元,不同職務增資水平不同,按這一水平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增長比例略高于2015年以來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的幅度,低于全國企業在崗職工工資的增長幅度,總體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