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發布的《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從10月1日起,要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
調整后,公務員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別提高到 810元至6135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曾公布數據,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公務員月人均實際增加收入300元左右。
與此同時,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從10月1日起實施。《決定》提出,中國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顯然,個人繳費是要從本人工資中扣除的,這就意味著公務員如不漲薪到手的工資水平就要下降。而且現行公務員工資結構中基本工資占比較小,津補貼占比較大。
蘇海南表示:“這就需要結合公務員工資結構調整并適當增加工資來解決,具體就是提高基本工資標準,所需資金由部分津貼補貼納入到基本工資和安排適當新增工資解決。這既提高了基本工資占比,又使公務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后個人工資水平不下降。這樣做,既調整了不合理的工資結構,又有利于促進養老金并軌改革。”
我國公務員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組成的。其中基本工資分成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全國執行統一標準。津貼補貼由地方財政承擔,各地有一定差別,主要包括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此外,還會根據地區、崗位不同,分發相應的房補、車補、特殊崗位津貼等。
而原來的公務員工資結構中,基本工資只占30%,津補貼等占比較高,用蘇海南的話說,這就好像是一個人的鼻子大,臉反而小,比例明顯不合適,“而公務員工資改革調整工資結構,就是要把過大的鼻子切掉一大半,補充到臉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