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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優秀篇】

思而思學網

確保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服務月活動取得實效,強化服務意識,抓好活動落實。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搜集的2017年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四個著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投資環境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鞍委辦發?2017?1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進一步簡政放權。對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管理更為方便有效的審批事項,堅持應放盡放原則,依法及時下放。(區編委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各部門要動態調整已公布的權責清單,明確清單內容,并將新增的行政職權及依據、行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內容在清單中列示,進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門的職責權限,接受社會監督。(區編委辦牽頭,區政府法制辦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省、市政府出臺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沒有列入目錄的一律不得收費。嚴格執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所定價格。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規范收費行為。落實下放和放開價格管理項目,還權于市場,還權于企業。(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四)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除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決定設定的中介服務事項外,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務以及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決消除行業壟斷,切斷利益關聯,徹底解決“紅頂中介”問題。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充分競爭機制,激發中介服務的發展活力。實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中介服務收費嚴格規范其收費行為,并在政府網站進行公布。(區編委辦牽頭,區發改局、區政府法制辦、區民政局、區財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鞍山市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減流程,壓時限,構建便民利企的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新模式。實現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嚴格執行《遼寧省企業投資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清單以外的,企業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加快鐵西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同時成立開發區項目審批服務局,整合開發區內所有審批服務職能,打造“一平臺、一章制”的審批新模式。(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職能轉變,優化政府服務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務體系。全區清權、確權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實現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對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保姆式”代辦制,從正式簽約到開工建設實行全程跟蹤服務,代辦各種手續。將有關聯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七)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繼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落實“提高辦稅效率、創響服務品牌、服務國家戰略、明晰執法責任、規范進戶執法、增進納稅信用、拓寬信息查詢、實現信息共享、共建電子稅務局”9大類23項便民措施。(區國稅局、區地稅局牽頭)

(八)提高商事服務水平。將公安部門印章刻制備案納入登記制度。把社會保險登記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試點。放寬企業注冊登記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業名稱初審管理權限,“一照多址”登記備案制度適用范疇擴大至市域范圍。全面推廣審批事項“雙告知”工作機制。(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三、樹立契約經濟理念,推進誠信政府建設

(九)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區政府辦公室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四、嚴格行政執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制度性文件不經過評估不出臺、不經過評估不備案”的規定。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實行規范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一)明確行政執法權責。依法明確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細分行政執法職權,并向社會公布。嚴禁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或者臨時機構行使行政執法權,嚴禁行政執法單位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單位名義執法。減少執法層次,消除多頭執法和重復執法。(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二)規范涉企行政行為。各行政執法部門到企業例行檢查要編制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報區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進行的隨機檢查,以及臨時部署的執法檢查,檢查結束后30日內要向區政府法制辦備案檢查實施情況。各執法部門要進一步細化量化行政執法處罰標準,制定自由裁量指導規范。(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三)加強行政執法過程控制。要嚴格遵守行政執法程序,嚴格禁止向行政執法人員下達罰款、收費指標,不得將罰款、收費與行政執法人員或行政執法機構考核、利益掛鉤。健全行政執法權力制約機制,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執法調查取證與處罰決定分離、行政處罰決定機關與收繳罰款機構分離,行政許可受理、審查(核查)批準與行政許可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分離制度。(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嚴格履行《遼寧省重大行政執法決策程序規定》,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強化案卷檔案管理和評查,建立企業回訪制度,落實處罰案件問責制度,主動接受“兩代表一委員”、輿論及社會各方面監督。對投訴反映問題重大、久拖不決的問題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查辦,限期辦結。涉企投訴案件及結案情況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區委宣傳部、區人大常委會人事委、區政府法制辦、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五、規范招商引資行為,營造良好政商環境

(十五)樹立科學招商引資理念。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結合,引資、引技和引智相結合的理念,重點圍繞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壯大現代服務業和城區經濟開展主題招商、產業鏈招商,做到精準招商、務實招商、誠信招商,規范項目對接、項目評審、項目談判、合同簽訂、項目落實等程序,著力提高招商引資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慎重引進不能提供就業崗位、難以形成稅收效益的項目。(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六)規范落實招商引資承諾。有關部門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實或超出本部門職能范圍的政策承諾,同時將承諾的投資條件以規范的法律文書形式體現。實行招商引資政策落實“一把手”責任制,督促落地項目各項政策的及時、全面落實。(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項目落地服務。提高落地項目生產要素保障能力,優先保證鐵西經濟開發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優先為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爭取專項資金和提供融資支持。建立政府與重點企業對接溝通機制,指導企業用好、用活各項優惠政策,全面落實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企業運營成本,解決融資難題。健全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激勵機制,建立健全職業技能人才培訓體系,形成支撐企業良性發展的穩定用工環境。壓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除國家規定或批準外,不得另設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變相增加企業負擔。(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發改局、區人社局、區金融辦、國土鐵西分局配合)

(十八)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建設一個創新創業服務平臺。著力加強實現創業孵化園建設,鼓勵社會各界興辦特色眾創空間。堅持以創業帶動就業,開辟創業領域,著力推動下崗職工創業。鼓勵企業建立實體型技術創新平臺,引導企業、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孵化器。組建區域性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促進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戰略合作,開展產業鏈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積極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區發改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實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區公共法律服務組織,提供“綜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務,將公共法律服務延伸到城市社區基層。推進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市場化,引進市場競爭機制,做好企業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健全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支持企業通過仲裁、調解等便捷方式解決商事糾紛。(區司法局牽頭)

(二十)全面落實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類投資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公開、公正參與投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繼續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提高立案效率。進一步規范商事合同糾紛案件審理程序和實體處理環節,顯著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區人民法院牽頭)

七、加強組織保障,強化監督管理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優化工作,研究解決營商環境建設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配合)

(二十二)完善評價考核機制。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列入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考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評。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全區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駐區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并公布結果。強化干部綜合考核結果的運用,將其作為選拔任用、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各有關部門要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省直部門、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應以省內先進地區做法為標桿,積極服務鐵西地方建設。(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十三)強化監督問責機制。整合群眾監督、網絡監督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力量,建立營商環境問題線索收集、篩選和查處結果反饋機制。以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為依托,設立全區統一的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統一受理各種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分類整理,定期匯總分析,及時轉交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營商環境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對舉報問題,采取明查暗訪、電子監察、信訪核查、常態化檢查等方式,對舉報問題性質進行初步核實、定性。對違規違紀的單位和人員上報區紀委監察局進行責任追究。區紀委監察局要加大對破壞營商環境建設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損害投資者利益,影響營商環境的單位和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不僅追究當事人責任,還追究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實施“一案雙查”,并在全區通報。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要鼓勵和支持新聞單位宣傳先進典型,對行政機關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督、曝光。(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2017年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2】

為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宿發〔2016〕24號)、《“新常態下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宿辦發〔2017〕2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創優營商環境,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視察江蘇時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新常態下營商環境新特征,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創新管理方式、規范行政行為、改進工作作風為重點,進一步打造開放、透明、公正、穩定、高效的營商環境,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宿豫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標任務

(一)構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

1.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各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執法程序制度,完善關于表明身份、告知、陳述和申辯、聽證、送達、執行、時效等行政執法程序制度的各項規定,對行政執法環節和步驟進行具體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程序公正。同時,要將制度文件通過公示欄、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

2.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各執法部門要建立和優化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結合執法實踐,對執法幅度進行細化、量化、具體化,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空間,防止執法的隨意性,遏制“人情案”“態度案”等問題。對于行政處罰,應當明確規定適用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處罰和停止執行處罰的具體情形;對于行政許可,應當明確規定適用撤回、變更、撤銷、注銷、吊銷行政許可的具體情形;對于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執法行為,應當根據法定裁量因素,結合酌定裁量因素作出具體規定。

3.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各收費主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將收費清單向社會公布,做到明白收費,凡未列入的收費項目,禁止收費;經批準設立的收費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進行收費,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嚴禁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攤派,不得強迫行政管理相對人捐贈、集資、贊助,購買指定商品,加入收費性質的學會、協會,訂閱報刊、刊登廣告等。

4.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各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合法性審查制度,除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外,其他行政執法案件在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由本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或者法制工作人員進行合法性審查。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將執法的依據、程序公之于眾,并告知當事人相應的申訴方式,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推動執法行為全時段全領域公開透明。同時,涉企檢查處罰要嚴格執行備案制度,要按有關規定將相關材料及時報送軟建辦備案。

(二)構建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1.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省、市、區關于加強信息公開的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四公開”和“三項制度”,將本單位權力事項、辦理時限、流程、條件,收費標準、依據,服務承諾及咨詢電話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制作成辦事指南置于辦公場所醒目位置,供群眾查閱;設置動態信息公示欄,及時公開公示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和申請公開事項;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還要通過報刊、門戶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向群眾承諾。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相關部門要推進政務云審批改革,創新“互聯網+”政務新模式,促進企業注冊全程電子化登記;優化審批模式,推進“并聯+串聯”審批模式,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深化“多評合一”試點,組建“多評合一”窗口,實行統一受理、統一評估、統一評審、統一審批;深化工程建設“思而學教育合”改革,實現一窗受理、同步辦理、限期完成、統一發證。

3.落實服務承諾制度。“窗口”服務部門要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務、一窗式受理、一單式收費、一條龍審批、一場式交易”五個一機制,深入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延時服務制、AB崗等制度;開展“微笑服務月”、雙“十佳”評選等活動,不斷強化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激發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水平,樹立良好的服務形象。

4.優化幫辦服務水平。深入開展“兩訪兩幫”“百名干部幫百企”“我為企業辦實事”等活動,推動各相關單位深入企業、項目建設工地、園區傾聽企業呼聲,辦企業之所需,解企業之所困,為企業發展獻計出力;組織企業負責人、項目投資方、相關園區對各幫辦單位服務質量進行滿意度測評,促進相關幫扶單位及人員進一步提高認識,改進方法,切實提高幫辦服務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構建重信守信的信用環境

1.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研究信用產品行政管理需求、市場需求、區域性需求等,制定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使用計劃;按照“應歸盡歸”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信用信息記錄、數據歸集標準,落實數據歸集工作;出臺信用產品應用相關制度,建立科學、統一的信用評價模型,推進信用信息有效、合理、規范運用。

2.強化市場監管執法信息公開。認真落實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以及《宿豫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雙公示”管理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業務操作流程,確保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抓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梳理和目錄上報與公示工作,按照規定標準、規定渠道、規定時間落實好“雙公示”工作。

3.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將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參考。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健全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犯消費者、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市場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守信主體予以支持和激勵,對失信主體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注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生產許可、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制度。

4.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厲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合同詐騙、金融詐騙、商業賄賂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嚴肅懲處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制假售假等侵犯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行為;嚴肅懲治侵犯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依法平等保護所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四)構建風清氣正的作風環境

1.拓展監督舉報渠道。實行“經濟110”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受客商及群眾投訴;建立微信公眾號,搭建隨手拍、微視頻舉報平臺;加強與“12345”聯動,及時查處網絡問政中暴露出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設立“軟環境監測點”,定期發放問卷調查表,多層次、全方位收集社情民意,及時了解掌握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對軟環境建設情況的意見、建議。

2.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結合“機關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的深入開展,加強對違反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規定和行政審批服務質效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建立常態化、全方位督查機制。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浮拖”等不作為、不善為、不快為問題,開展懶政怠政專項治理,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嚴肅查處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

3.嚴格實行問責追責。健全涉企投訴快速受理和查處機制,對企業反映的發展軟環境方面問題快受理、快調查、快處理、快反饋。對因涉企幫辦不力、服務企業不優、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以及在服務過程中存在中層梗阻、推諉扯皮、吃拿卡要等行為,經查實后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問責追責,公開通報曝光。

三、活動安排

自2017年5月6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實施階段(5月6日至5月31日)

1.制定方案。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根據目標任務,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迅速部署落實。(時間安排:5月6日-5月10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2.開展收費清單宣傳月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將收費清單向社會公布,做到明白收費,凡未列入的收費項目,禁止收費。(時間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3.開展政策宣傳月活動。結合收費清單宣傳月活動,同步開展;要將本系統、本部門惠民、惠商、扶持等政策向特定服務群體進行宣傳,并做好解釋和幫扶工作。同時,要將政策內容及適用范圍報送至區軟建辦。(時間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4.開展企業難題集中化解月活動。根據幫辦服務實際情況,深化“進一線、查問題、辦實事”活動。(時間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二)推進落實階段(6月1日至12月20日)

1.開展幫扶成效檢驗月活動。組織對“進一線、查問題、辦實事”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報道,對服務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進行問責,并予以曝光。(時間安排:6月1日-6月3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三服務三促進”辦公室、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2.開展規范執法整治月活動。對執法程序制度、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執法公示制等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嚴肅查處執法主體不適格、程序錯誤、適用法律法規錯誤、自由裁量權運用不當等執法不規范行為;遏制暴力執法、越位執法、趨利執法等問題;杜絕態度案、人情案和關系案。(時間安排:7月1日-7月31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法制辦)

3.開展優化服務督查月活動。通過走訪座談、實地查訪、隨同辦事、模擬辦事等形式,對各部門、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服務承諾制度落實、文明用語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公開曝光。(時間安排:8月1日-8月31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4.開展違規收費行為治理月活動。組織對各部門、單位及社會團體收費行為進行專項清理,杜絕亂收費,指定服務、捆綁服務,違規強制入會、攤派會費等問題。(時間安排:9月1日-9月3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法制辦、區物價局)

5.開展政策知曉率測評月活動。通過走訪、電話回訪、問卷調查等形式對服務對象政策知曉率情況進行測評,測評結果全區排名通報,對知曉率低的單位通報批評;同時,在活動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督查發現涉嫌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問題的,移交有關部門查處,從源頭上杜絕截留政策、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等問題。(時間安排:10月1日-10月31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民意訪評中心、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6.開展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月活動。組織對信用信息記錄、數據歸集、“雙公示”、失信懲戒等制度建立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推進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拓展應用,積極營造誠實、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時間安排:11月1日-11月3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信用辦、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7.開展幫扶工作考核月活動。組織對“三服務三促進”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考評;對在幫辦活動中實績突出的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報道,對先進單位進行表彰;對服務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進行問責,并予以曝光。(時間安排:12月1日-12月2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三服務三促進”辦公室、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部門、各單位要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結合新的情況完善措施,進一步鞏固擴大工作成果;要將規范執法、優化服務、轉變作風等方面的成功做法歸納梳理,“固化”下來,堅持下去,形成長效機制。12月31日前,將方案、過程性資料及成果按目標任務分類歸檔后報送至區軟建辦。(時間安排:12月21日-12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要求不斷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細化任務、明確責任、扎實推進。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廣泛宣傳發動,引導人民群眾參與監督;要多角度、全方位、深層次地宣傳報道活動成效,及時推廣在規范執法、優化服務、轉變作風等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強力推進、務求實效。對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要緊抓不放,跟蹤督辦,直到企業、群眾和社會滿意為止;對在活動中馬虎應付、敷衍了事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行為,要從嚴處理,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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