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工傷鑒定在什么地方及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設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工傷認定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受理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申請材料
(一)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提供勞動關系、人事關系或其他能夠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首次診療的病歷本、診斷書、住院病歷及復印件并加蓋醫院印章,屬職業病的需提供有資質的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四)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五)考勤記錄、交接班記錄;
(六)事故前后相關影像資料;
(七)事故現場和傷亡人員各個方位照片。
(八)兩人以上旁證材料、旁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
(九)用人單位申請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供法人證書或機構編部門批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用人單位的傷亡事故調查報告;
3、工會對擬申請認定工傷人員情況進行的為期5天的公示證明。
(十)有下情形的,還應當提供相關材料:
1、職工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供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3、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供公安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供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6、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供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7、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供《革命軍人傷殘證》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證明材料;
8、近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供有效的近親屬關系證明。
辦理流程
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受理申請材料-審核申請材料-工傷認定審批-下達工傷認定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