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職工醫保、新農合、城鎮居民、商業保險管理政策、文件和規定,制訂醫院相應的醫療保險管理細則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制定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制度、計劃、及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
3、負責審核全院參保患者住院費用申報的審核。
4、負責對市、區醫保、各縣(市)醫保、新農合、城鎮居民、商業保險等單位的醫療服務協議簽定工作。
5、審批對住院參保患者特殊檢查、治療、用血、材料、年度限制藥品等。
6、加強與各醫療服務協議單位的日常工作聯系。
7、合理設計編制醫保就診流程,做好參保單位及患者的接待工作和有關政策的宣傳和政策咨詢。
8、負責檢查臨床各科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9、負責本院醫保信息系統的監督、檢查。
10、負責對全院科室進行醫保日常工作的檢查及醫保知識的培訓。
11、主動與各市、縣、區醫保、農保、城鎮居民保、商業保險等部門的聯絡,協調關系,開展工作。
12、負責下屬社區站醫保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
13、完成醫院交給的指令性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