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一:醫院醫保科工作職責
一、根據《城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和《離休干部醫療統籌定點醫院服務協議》負責擬定本院對市、縣醫保病人及離休干部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計劃,經主管院長審批后組織實施。
二、認真執行醫保政策和各項管理標準,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和協議執行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完善各項醫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負責醫保政策的宣傳、落實和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新政策,做到上傳下達。
四、負責與市醫保中心結算醫院墊付的醫保范圍費用。
五、負責離休干部專項工作的督導、檢查、費用審查、建帳報銷工作。
六、負責每季度重癥慢性病專項工作的審查、組織鑒定、費用申報工作。
七、負責市級領導干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及相關手續的辦理。
八、每月對各相關科室進行考核并按獎懲制度執行。
職責二:醫院醫保科工作職責
1、落實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政策和相關規定,實施上級醫保中心布置的各項工作。
2、負責北京市衛生局的“總控”及單病種管理工作。
3、負責北京市海淀區屬公務員醫保制度改革的貫徹實施。
4、建立、健全本院醫療保險、“總控”工作的管理規章制度。
5、負責對全院職工關于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與培訓。
6、制定醫保、總控、單病種工作的考核指標,并負責考核。
7、負責住院病歷醫保相關項目的審核工作。
8、解答患者就醫過程中有關醫療保險政策問題。
9、將醫院新開展的醫療項目向北京市醫保部門申報。
10、負責本院科室醫保相關工作的協調。
11、負責醫保診療、服務設施目錄數據庫的維護,及藥品目錄庫的監管。
12、負責對醫保患者進行醫保政策、規定的宣傳。
13、負責與市、區醫保中心的聯系與溝通;配合各級醫保中心到我院檢查醫保工作。
14、本院職工公費醫療、合同制職工醫保管理工作。
職責三:醫院醫保科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職工醫保、新農合、城鎮居民、商業保險管理政策、文件和規定,制訂醫院相應的醫療保險管理細則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制定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制度、計劃、及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
3、負責對市、區醫保、各縣(市)醫保、新農合、城鎮居民、商業保險等單位的醫療服務協議簽定工作。
4、審批對住院參保患者特殊檢查、治療、用血、材料、年度限制藥品等。
5、加強與各醫療服務協議單位的日常工作聯系。
6、合理設計編制醫保就診流程,做好參保單位及患者的接待工作和有關政策的宣傳和政策咨詢。
7、負責檢查臨床各科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8、主動與各市、縣、區醫保、農保、城鎮居民保、商業保險等部門的聯絡,協調關系,開展工作。
9、完成醫院交給的指令性任務。
職責四:醫院醫保科工作職責
1、根據北京市醫保中心的相關政策,制定本院的相關制度和規定,并進行檢查和監督。
2、負責審核全院參保患者住院費用申報的審核。
3、負責本院醫保信息系統的監督、檢查。
4、負責全院醫保費用定期對比增長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5、負責下屬社區站醫保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
6、負責對全院科室進行醫保日常工作的檢查及醫保知識的培訓。
7、接受上級領導對我院醫保工作的檢查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