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有哪些特點值得我們關注?那么,下面請看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17《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六大特點,供大家閱讀參考。
《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作為規范養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具有以下突出特點:
一、施行養犬登記和繳費制度。
養犬人取得犬只后,應當攜犬只到養犬登記服務場所辦理信息登記,領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養犬管理服務費。青島市公安局依托寵物醫院等社會資源,在市內三區和嶗山區選定24家寵物醫院作為養犬登記服務站,完成了養犬登記收費系統建設,并派駐民警和輔警開展養犬登記和收費相關工作。市畜牧獸醫局也在上述四區選定30家寵物醫院作為犬只狂犬病定點免疫服務單位,開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加施免疫電子標識和發放免疫登記卡等工作。
二、烈性犬禁養和犬只限養制度。
有關部門在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專家確定了烈性犬名錄,居民不得飼養名錄中規定的烈性犬。居民每戶限養一只犬,《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施行前已依法辦理犬只免疫登記的,不受此數量限制。
三、實行免疫登記和電子標識管理。
符合條件的犬只應當注射狂犬病疫苗,實行免疫登記卡和電子標識管理。犬只死亡應當按照規定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規范的無害化處理。
四、進一步明確了公安、城管、畜牧獸醫等部門的職責。
公安機關主要負責養犬登記、收費,查處養犬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行為;城管執法部門主要負責捕捉流浪犬,查處養犬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畜牧獸醫部門主要負責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電子標示,查處養犬人不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的行為。
五、提高了法規的可操作性。
一方面,提高了罰款額度,最高罰款可達2000元;另一方面,增加了沒收犬只的處罰種類,設定了扣押違章犬只的行政強制措施,便于執法機關對危害性強、難以制止的違法養犬行為進行當場處置。
六、增加了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協助開展宣傳工作,引導督促養犬人文明養犬,制定實施養犬管理規約等方面的規定。
為貫徹好《條例》,青島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認真細致地做好《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和依法、文明、科學養犬的宣傳引導工作,積極爭取養犬群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依法、文明、科學養犬的宣傳報道,舉辦文明養犬公益活動,印制《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及相關宣傳材料,在街道樓院、辦公樓宇、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進行張貼宣傳。公布了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門監督和投訴舉報電話以及養犬登記服務站、定點免疫服務點辦公地址和辦公電話,認真辦理群眾的查詢求助和投訴舉報。
青島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物價局、市畜牧獸醫局等有關單位已經完成《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將于6月8日起,在市內三區和嶗山區建成區范圍內開展養犬信息登記、免疫和加施電子標識等工作,希望廣大養犬市民積極配合工作,主動為犬只登記掛牌、免疫掛標,依法文明養犬。
相關解讀
據了解,《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為規范養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根據《條例》,養犬人取得犬只后,應當攜犬只到養犬登記服務場所辦理信息登記,領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養犬管理服務費。市公安局依托寵物醫院等社會資源,在市內三區和嶗山區選定24家寵物醫院作為養犬登記服務站,完成了養犬登記收費系統建設,并派駐民警和輔警開展養犬登記和收費相關工作。市畜牧獸醫局也在上述四區選定30家寵物醫院作為犬只狂犬病定點免疫服務單位,開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加施免疫電子標識和發放免疫登記卡等工作。《條例》還確定了烈性犬名錄,居民不得飼養名錄中規定的40種烈性犬,如藏獒,同時規定居民每戶限養一只犬,《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施行前已依法辦理犬只免疫登記的,不受此數量限制。
違反條例最高罰款兩千元
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犬只應當注射狂犬病疫苗,實行免疫登記卡和電子標識管理,犬只死亡應當按照規定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規范的無害化處理。此外,公安、城管和畜牧等部門分工進一步明確,公安機關主要負責養犬登記、收費,查處養犬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行為;城管執法部門主要負責捕捉流浪犬,查處養犬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畜牧獸醫部門主要負責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電子標示,查處養犬人不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的行為。
《條例》一方面提高了罰款額度,最高罰款可達2000元;另一方面,增加了沒收犬只的處罰種類,設定了扣押違章犬只的行政強制措施,便于執法機關對危害性強、難以制止的違法養犬行為進行當場處置。
6月8日起可進行登記
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將協助開展宣傳工作,引導督促養犬人文明養犬,制定實施養犬管理規約等方面的規定。據悉,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物價局、市畜牧獸醫局等有關單位已經完成《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將于6月8日起,在市內三區和嶗山區建成區范圍內開展養犬信息登記、免疫和加施電子標識等工作,廣大養犬市民應主動為犬只登記掛牌、免疫掛標,依法文明養犬。
三類場所禁止遛狗
依據《條例》規定,禁止攜犬進入下列三類場所:
第一類場所包括國家機關辦公場所、醫療機構診療場所、教育機構辦學場所;
第二類場所包括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體育場館、海水浴場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
第三類場所包括除出租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車廳、候機室;攜犬乘坐出租車的,應當征得出租車駕駛員的同意,并將犬只裝入犬袋、犬籠或者懷抱。
當然,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的,不受這個規定的限制。此外,其他場所的經營管理者,可以禁止攜犬進入其經營管理場所,但應當設置明顯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