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文件
備受關注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終于有了新進展,到底是什么進展呢?下面請看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文件,僅供參考。
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國發〔2016〕56號),瞄準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技人員等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七大群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六大支撐行動中,提出將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
“七大群體激勵”看點
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明確應有福利待遇
(一)技能人才激勵計劃
完善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引導加大人力資本投資,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探索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鼓勵企業采取協議薪酬、持股分紅等方式,試行年薪制和股權制、期權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統籌考慮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職業資格與相應的職稱、學歷可比照認定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與職業教育學歷“雙證書”制度。鼓勵地方對重點領域緊缺的技術工人在大城市落戶、購租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
定向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鼓勵農民通過“半農半讀”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職業教育培訓。完善農產品(000061,股吧)初加工補助政策,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延長農業產業鏈條。支持農民工、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推進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
(三)科研人員激勵計劃
探索建立體現行業特點的高校、科研機構薪酬調查比較制度。鼓勵科研事業單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員實行協議薪酬。賦予科研單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
全面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調整勞務費開支范圍。下放科研項目部分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縟節,推行有利于人才創新的經費審計方式。
完善單位內部科技成果轉化中對科研人員進行現金和股權、期權獎勵辦法。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探索完善科研人員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資金、資源支持職工創新。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專項獎勵基金,補償優秀科研人員的智力投入。
(四)小微創業者激勵計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優化審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告知”。支持并規范多層次、專業化創業服務平臺建設,通過評審優惠、預留份額等方式對包括初創企業在內的小微企業加大扶持力度。落實扶持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對創業失敗的失業登記人員及時提供各種就業服務。加大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力度。
(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激勵計劃
完善對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激勵機制,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鼓勵民營企業家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嚴肅查處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合法經營、合法收入的行為。嚴格執行先定罪后沒收或處置嫌疑人財產的規定,最大限度減少對涉案非公有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減少對企業點對點的直接資助,增加普惠性政策。
(六)基層干部隊伍激勵計劃
提高基本工資在工資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根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物價消費水平等差異,適當參考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將規范后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納入地區附加津貼,實現同城同待遇。推進公務員工資調整制度化,定期開展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
建立健全公務員績效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工資收入掛鉤。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強化省級政府統籌調控責任。賦予地方一定的考核獎勵分配權,重點向基層一線人員和業績突出人員傾斜。完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充分發揮職級對基層公務員的激勵作用。
明確應享有的各項福利待遇名稱、發放標準及發放范圍。推進公務員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規范改革性補貼,形成以貨幣福利為主,實物福利為補充的福利體系。符合條件的鄉鎮公務員可以按規定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務人員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七)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激勵計劃
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鼓勵、引導具備就業能力的困難人員積極就業;加強專項救助制度與低保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
“六大支撐行動”看點
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一)就業促進行動。
全面提升就業崗位創造能力;有效提升勞動力市場流動能力;不斷提升勞動力市場供求匹配能力。
(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加強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三)托底保障行動。
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升精準兜底保障能力;擴大基本保障覆蓋范圍。
(四)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行動。
拓寬居民財產投資渠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快發展直接融資,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加強對財產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和透明度建設,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財務管理和分紅制度,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在拆遷、征地、征用公民財產過程中,依法保護公民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合理調節財產性收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著力促進機會公平,鼓勵更多群體通過勤勞和發揮才智致富。完善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征管機制。
(五)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行動。
規范現金管理。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
堵塞非正規收入渠道。繼續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
(六)收入監測能力提升行動。
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
完善收入分配統計與核算。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相關統計指標,增加群體分類。加快建立電子化居民收入調查統計系統。加強中等收入者標準研究。加強國民總收入(GNI)核算和境外凈要素收入統計。
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評估體系。建立宏觀經濟、相關政策和微觀數據的綜合評估機制,對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借鑒國際經驗,引入收入分配微觀模擬模型。
國家發改委答疑
為什么只選擇這七大群體激勵
為什么選擇這七大群體進行激勵呢?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司長蒲宇飛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傳統收入分配政策一個重要經驗是,按照初次分配、再分配兩個層面設計政策框架和重點,在實施過程中政策原則性強,難以操作。激勵計劃確定以群體為對象、分群體施策,目的是提高政策針對性,讓政策能真正落地。這要求目標群體有較強代表性,能切實帶動廣大城鄉居民增收。但在具體分類中,既不宜分得太粗也不宜太細,過粗會導致政策大而空,過細會導致政策碎片化。
《意見》提出的七大群體代表了勞動者中的大多數和關鍵少數,如技能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代表了廣大工農,科研人員代表了創新人才,基層干部隊伍代表了各級干部。
激勵計劃針對的是七大群體,但面向的是廣大城鄉居民,聯通二者的關鍵就是這七大群體的帶動引領能力。從調研情況看,這些群體都具有較強帶動能力,如科研人員激勵可帶動整個知識分子階層,技能人才可帶動廣大產業工人,新型職業農民帶動的是廣大農民。從數量看,這七大群體大致覆蓋兩三億人口,帶動效應發揮后,可能拉動的人數將是幾倍。
那么,醫生和教師,為什么沒有納入激勵計劃?而企業管理者,收入并不低,為什么還要激勵?
蒲宇飛表示,一些沒有明確提到的群體,可能會有失落感,但基本都能在七大群體中找到定位或參照系。比如教師和醫護人員,一方面有專門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在科研人員激勵計劃中找到定位或參照。
對于企業管理者,重點是通過激勵計劃讓他們發揮更多的創業熱情、投資熱情和發展熱情,讓企業更有活力,從而創造更多高質量的就業崗位。
針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民營企業家激勵的路徑也不同。前者是通過完善薪酬制度,提升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對后者,是依法平等保護產權,消除隱性壁壘,促進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