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達州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根據《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四川省各地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對應分別為1240元、1320元和1424元三個檔次。
達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380元,新的最低工資調整標準將于近期出臺。
那么,失業保險金如何申領呢?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2、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d、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進行失業保險申領登記。
按照相關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根據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參保繳費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享受3個月;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享受6個月;3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享受12個月;5年以上不滿8年的可享受15個月;8年以上不滿10年的可享受18個月;10年以上均為24個月。失業保險領取最長期限為24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