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guān)于連云港最低工資的相關(guān)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江蘇省各市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diào),最高的是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2020元。南京、無錫、常州、南通、揚州、鎮(zhèn)江、以及泰州8市并列第二,最低工資標準均為1830元。徐州、連云港、淮安和鹽城等并列第三,最低工資標準均為1620元。
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diào)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qū)2020元,增加130元,增長6.88%;
二類地區(qū)1830元,增加110元,增長6.4%;
三類地區(qū)1620元,增加100元,增長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qū)18.5元,增加1.5元,增長8.82%;
二類地區(qū)16.5元,增加1元,增長6.45%;
三類地區(qū)14.5元,增加1元,增長7.41%。
江蘇省各市最低工資標準
排名 省市 第一檔 第二檔 第三檔
- 江蘇 2020 1830 1620
1 蘇州 2020
2 南京 1830
2 無錫 1830
2 常州 1830 1620
2 南通 1830
2 揚州 1830 1620
2 鎮(zhèn)江 1830
2 泰州 1830 1620
3 徐州 1620 1520
3 連云港 1620 1520
3 淮安 1620 1520
3 鹽城 1620 1520
江蘇省地區(qū)分類
一類地區(qū)
南京市區(qū)、無錫市區(qū)、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qū)、蘇州市區(qū)、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qū)、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zhèn)江市區(qū)、泰州市區(qū)
二類地區(qū)
溧水區(qū)、高淳區(qū)、徐州市區(qū)、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云港市區(qū)、淮安市區(qū)(不含楚州區(qū)、淮陰區(qū))、鹽城市區(qū)、大豐市、東臺市、揚州市區(qū)、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qū)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云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qū)、淮陰區(qū)、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qū)、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資在內(nèi)的職工的全部收入。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guān)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應包括基本工資(或標準工資)、獎金以及國家和省市規(guī)定發(fā)放的物價補償性質(zhì)的津(補)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nèi)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chǎn))假、節(jié)育手術(shù)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guān)系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