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本溪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經省政府批準,全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本溪市區(含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由1420元調整為1610元;
(二)本溪縣、桓仁縣由1300元調整為148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本溪市區(含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由14元調整為16.3元;
(二)本溪縣、桓仁縣由11.8元調整為15元。
此標準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