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東營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東營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8〕80號)精神,我市確定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滕州市、市中區 1730元,薛城區、山亭區、嶧城區、臺兒莊區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滕州市、市中區17.3元,薛城區、山亭區、嶧城區、臺兒莊區15.5元。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6月1日起執行,棗政字〔2017〕31號文件同時廢止。
各區(市)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通過媒體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06月22日訊,近日,棗莊下發了《關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滕州市、市中區1640元,薛城區、山亭區、嶧城區、臺兒莊區14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滕州市、市中區16.4元,薛城區、山亭區、嶧城區、臺兒莊區14.7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6月1日起執行。
《通知》稱,各區(市)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通過媒體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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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發布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近日,棗莊市人民政府下發《關于發布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我市以2016年全市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7341元為基數,確定了2017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7.5%,增長上線為12%,增長下線:3%。
企業應當貫徹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原則,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企業應在政府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30日內,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制定工資調整實施方案,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