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調整如下:養老、工傷及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參保職工上月工資總額,但最低繳費基數不低于2130元/月;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2130元/月;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調整為1704元/月。
而受此影響,失業、養老、生育、工傷等險種的繳費也隨之同步調整。其中,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5%(單位1%,個人0.5%),繳費基數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130元。調整以后,單位每月每人多交1元,職工個人每月多交0.5元。值得注意的是,繳費變多,失業保險金也變多。
在養老保險繳費方面,深戶與非深戶職工個人繳費比例都為8%,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為14%和13%,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
據了解,職工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比例為0.5%),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