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14地市最低工資標準
近日,記者從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14地市的最低工資均已經調整完畢。各市中沈陽、大連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
沈陽大連最低工資標準最高
去年12月,遼寧省下發通知,調整了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并要求各市出臺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截至目前,經省政府批準,全省14地市最低工資標準全部調整完成。
考慮到全省經濟發展和收入水平差距的因素,將最低工資分為四檔,月最低工資標準:一檔為1530元,二檔為1320元,三檔為1200元,四檔為1020元。
其中,沈陽、大連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處于全省第一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一檔均為15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檔均為15元。
綜合14地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看,沈陽、大連、鞍山、撫順、本溪、丹東、錦州、遼陽、盤錦、葫蘆島10地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都分為兩個檔次。
月最低工資標準
大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分別為1530元和1430元,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300元調整為1530元。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200元調整為1430元。
沈陽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分別為1530元和1230元,和平區、沈河區、大東區、皇姑區、鐵西區、蘇家屯區、渾南區、沈北新區、于洪區由1300元調整為1530元,上調幅度17.7%;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法庫縣由1050元調整為1230元,上調幅度達17.1%。
鞍山、撫順、本溪、丹東、盤錦等地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分別為1320元和1200元。
錦州、遼陽、葫蘆島等地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分別為1200元和102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大連市在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3元調整為15元。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2元調整為14元。分別為15元和14元
沈陽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內九區——和平區、沈河區、大東區、皇姑區、鐵西區、蘇家屯區、渾南區、沈北新區、于洪區由13元調整為15元;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法庫縣由9.8元調整為12元。分別為15元和12元
鞍山、撫順、本溪、丹東、盤錦,分別為13元和10.8元。
我省標準處于全國中等水平
根據各省市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來看,深圳、上海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30元、2020元,超過2000元大關。調整后的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處在全國中等水平。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將帶來連鎖反應,比如公益性崗位、大學生見習工資、失業保險金標準等多項社保待遇等也都隨之上調。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所謂“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哪些不屬于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在剔除以上各項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最低工資指的是實發工資。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實際發到大家手里的。
用人單位不執行標準可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最低工資標準是政府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的一個最低限額,各地必須嚴格執行。如果工資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