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人的社會價值
大學四年我學習的是法學專業,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后最好的歸宿也許就是從事關于本專業有關的職業吧。20年前歷史學家黃仁宇對此已有了預測:“……我們想見今后幾十年內是從事中國法制生活人士的黃金時代。他們有極多機會接受挑戰,盡量創造。……即是立法程序不及,也仍可以利用司法機關審案的機會補救。”
法律職業者是法律規范的具體操作者,即法律規范的從業者。法律的創制,只是為以法律為根據而創造法律秩序提供了前提條件,法律并不自發地構成法制秩序。只有通過法律職業者對它的具體操作,呆板、枯燥的法律規范才能生成生動、理性的法律秩序。所以孟子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近現代以來,隨著經濟市場化的發展,社會分工的規模迅速擴大。這一分工將社會從業者具體分為公共職業者和私人職業者。前者從業的目標是實現社會公益;后者從業的目標是實現個人自利。法律職業就是公共職業。即使像律師業這種典型的法律職業者,在強調其以法律作為就業和解決生計問題的途徑之外,更應強調他對整個社會的責任,強調其正義感。
在絕大部分意義上,法律人”本身與其說是一個特定群體的稱謂,不如說他更代表一種內在的價值取向和理性思考方式,或者對一種共同經歷的認可。臺灣著名學者型律師陳長文先生在他的新書《法律人,你為什么不爭氣》中所提出的“法律人為什么做不好”的問題,其實可以轉化為另一個問題:“我們究竟需要什么樣的法律人”。不能適應這個社會,固步自封在精英群體想象中的,不會是合格的法律人;包攬了整個社會的資源并且包攬了整個社會責任的法律人,也不是合格的法律人。優秀的法律人不僅僅要懂得“實現正義”,更要懂得“分配正義”。能做到前者,他只個法律工匠,至多成為一名法學家;能實現后者,他才能是一個優秀的治國人才,一個社會真正需要的法律人。
二、從事律師行業
律師作為法律職業者,具有雙重的使命,一方面,他必須為法律負責,另一方面,他又必須通過對當事人的法律服務獲得其財富的增長。這樣,律師職業事實上就具備了兩樣的職業內容-該職業既是法律職業,同時也是商業職業。律師作為法律職業,人們不會有任何分歧。因為律師是最為典型的以法律為業者。在英美法系國家,法律職業的中軸與核心是律師業。可以說,律師對法律的責任基礎就是因為該職業的這種雙重性而導致的。在律師那里,只有向其經濟利益負責,才能真正向法律負責。顯然,律師職業的商業特征最終是建立在其對當事人、從而對法律負責的基礎上的。
那么怎樣成為一名出色的律師呢?首先在心理上要維護法律公正,真正從心中志愿做律師,志愿為人民服務,心中有法律,從思想上確立法律在心中崇高無尚的地位,從思想上確立律師在心中神圣的地位,要從心里中為之奮斗。其次在素質方面,要具備律師專有的法律常識.要認認真真的熟悉了解.運用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基礎常識.背誦法條法理,結合實際案例,運用到實際事例中.多記,多想,多運用.具備了律師的基本條件.心里上注重律師行業,行動中實踐律師職責,逐步完善律師素質.當具備了這些基本條件后,我應當備考司法考試.從政治上考取律師證,得到國家的許可.然后從經濟上掛靠律師事務所,從事務所中接取案件.調查案件出處,重視人證物證的重要關系.處理案件的矛盾,這些基本常識自己要牢記與心,要掌握這些技巧。
當然以上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從事律師行業還需要具備很多其他的素質。而其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是最不可或缺的。一個人無論從事什么職業,都應遵守職業道德。要遵守職業道德,首先要很好地做人。做人必須要遵紀守法,誠實信用。但是如果只有好的品德,而缺乏律師應有的業務素質,就不能從事律師職業,也就是說,要從事這一職業就必須有相當的法律理論功底和法律事務的操作能力。因此,一個人要成為稱職的執業律師,就應不斷地學習和不斷地實踐,并注意理論聯系實際,以解決當事人需求的各種難題。尤其在中國剛剛入世的今天,只有更加努力學習和努力實踐,才有可能與時俱進。想要成為出色的律師,就必須在上述基本素質基礎上,具有很高尚的品德和很強的業務能力,真正達到出類拔萃的程度,否則得不到社會和公眾的認可。
三、進入公檢法司法部門
人們常講:法官是法律的守護神。在所有法律職業中,唯有法官在從業活動中直接向法律負責。對法官而言,正如馬克思所言:“……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即法律是法官唯一的上司。不論某法官是一個基層法院的法官,還是終審法院的法官,他在從業活動中的直接使命就是向法律負責。法官、檢察官是政府的法律工作者,他們是代表政府利益從事法律活動的。在這個意義上來講,能夠從事法官、檢察官的工作對于法學專業的人來說無疑是一項 “正途”。傳統理論上,人們看到法官、檢察官首先看到的是“官”,而不像律師之類的是“自由職業者”。通過這些心存公正、知行合一的法官、檢察官的秉公執法,使法律得到正確實施,使法律成為社會道德的有力保障,使法律超越工具主義的層面、實現法治精神的價值要求。既然法官、檢察官有很大的司法權力,那么中國建立一個完善的法官檢察官的培養模式就相當重要了。
實行全國統一司法考試,是一個有里程碑意義的舉措。實行統一司法考試后,在司法官職業養成方面做出切實的努力。建立與司法官準入制度相配套的“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晉升資格培訓考試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通過實施這些相關制度,來提高司法官的司法實踐技能和素質。要進入法院、檢察院擔任法官、檢察官,首先通過通過公務員考試考進入法院或者檢察院,是成為一名法官或檢察官的基本條件;然后再通過內部的培訓和考核,再經過法定的程序,經人大任命,就能成為一名人民法官或者檢察官;當然前提是通過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資格證書。
這里重點介紹一下成為一名法官應具備的素質。
做為法官首先應當具備相當程度的文化素質,因為有文化的人才能真正具備對事物的了解能力。法官每日面臨的是涉及到法律上的糾紛,而法律又是一個廣博的知識市場。其次做為法官應當具備深刻理解法律的思想素質。法律是統治階級的思想意識,是為執政者管理政權和社會事物而服務的。所以,做為不同社會性質的法官應當具備與其所身處的社會性質相吻合的思想素質。再者做為法官應當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法官每日所面臨的服務對象,有的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被告人,有的是政府的執法部門,有時還要牽涉社會上的方方面面,而大部分則是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深諧法律知識的代理律師。法官在其所服務的對象面前應當持有平衡和冷靜的心態。只有在持有平衡和冷靜的心態的狀況下,才能的以正確的眼光審查案件內容和公正的對待案件的審判。然后做為法官還應當具備語音素質。法官在法庭上說話,面對的是各式各樣的服務對象,而實際上是代表法律說話。法官所說出的幾乎每一句話,都應當圍繞案件內容依法地說話,沒有權利也不應該隨意性地按照自己的性格說話。最后做為法官最主要的應當具備業務素質。其實,法官的業務素質可以說是涵蓋了上邊的應當具備的各種素質。國家頒布實施司法考試制度,就是考慮到做為法官今后的業務素質問題。法官做為法律的代言人,本身就應當具備深諧通曉法律內涵的業務素質。
三、企業法務部、法律顧問
律師是法律專業人士,而企業法務部員、法律顧問很多時候要在某些領域內要比律師更加專業。很多律師,在面臨象勞動爭議中社會保險實務操作上,在商業秘密保護的某些課題如競業禁止方面都與他們進行合作。企業法律顧問或者是企業法務經理、法務主管、法務專員,這個職業(職位)他的性質是:“企業”——說明了他們所面對的服務群體只是企業,這是區別與律師等法律業者面向社會各階層提供法律服務的“特征”;“法律”——他們不是什么都管,只是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公法與私法領域內進行服務;“顧問”——只是為企業經營管理服務的內部雇員,這個顧問實際上是內部提供法律咨詢意見,進行合同或者規章制度的審查制定,以及一些法律手續的辦理。綜合來看,企業法律顧問實際上是企業的內部雇員,是個經營管理者,而不要把自己單純定位于法律工作者。從某種角度上說,我們是“企業管理者”與“法律服務者”復合的“邊緣人”。
作為法學專業學生,很多學生畢業后也許會進入企業法務部門工作,關于法學專業的學生要想進入企業法務部工作,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定的實踐經驗。首先最重要的兩點就是專業對口和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專業對口也就是說要進入企業的法務部必須是法學專業畢業的大學本科生。這是由于法務工作的特殊性和嚴謹性所決定。這里所說的一定得實踐經驗是并非只嚴格意義上的實踐,而是指進入法務部之前,對該部門相關工作和整個企業有大概的了解,能夠在短期內順利適應工作壞境,處理相關法律事務。除此之外,還需要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及辦公自動化設備,文字功底深厚,擅長各類公文寫作。當然,工作細致認真,謹慎細心,條理性強等也是必不可少的。這些要求也是作為培養法律高素質人才需要的。
結語:做好職業生涯規劃,才能有效學習并獲得知識和技能,才能選擇到合適自己發展的職業并通過職業生涯實現理想和目標。奮斗成就夢想,作為新世紀的大學生,我們不得不時刻做好準備掌握這種難得的機遇并迎接這種殘酷的挑戰。特別是即將要從事法律職業的畢業生們,要懂得并做到“法律的作用就是創造一個更美好的世界,學習法律決不是簡單的讓自己、讓周圍的人過得更好,而是讓全社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