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年金是什么?
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為什么要設職業年金?
(1)補充養老。
從本質上看,職業年金是職工工資的延期支付,這種延期支付的目的,是為職工未來的退休養老做準備,以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導致生活水平下降。
(2)人事管理。
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有利于吸引、留住人才,促進人才流動。
如何管理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采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也就是“你繳的年金全部進入看得見摸得著的個人賬戶,我的是我的,單位交的退休后連本帶息也是我的。”
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息。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劃入核定賬戶形成職業年金基金,按投資收益計息。
如何領取職業年金?
(1)按月領取
工作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A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
B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同時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
(2)一次性支付
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余額繼承
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舉例: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層公務員為例,其每月參加職業年金的繳費數為6000×4%=240元;而單位雖然是以工資總額的8%繳交,但具體到個人,實際上也為這名基層公務員繳交了6000×8%=480元的職業年金。
再如一名60歲退休的公務員,其對應的計發月份數為139月,其職業年金滾存總額為30萬,那么其可以按月領取300000/139 =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該參保人的職業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連領13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