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于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下面小編整理了廣東省學籍系統登錄入口網址,歡迎點擊登錄!
廣東省教育廳出臺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出臺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規定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可以跳一級。
跳級須在學年開始時進行
昨日,廣東省政府公報發布了該細則。該細則從今年8月25日開始施行。細則在第7章明確規定了升級、跳級、退學的詳細規定。尤其值得注意是細則明確了跳級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細則的第33條明確規定,“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義務教育階段書面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書面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跳一級,并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學籍變動管理。跳過年級視為受完相應年限的教育。跳級應在學年開始時進行!
有家長何先生稱,他的孩子學業超前,允許跳級可讓孩子能夠選擇更合適的教育環境。但學校方面卻表示有擔憂。天河區某省一級小學負責人表示,現在電子學籍就等于學校的學位“一個蘿卜一個坑”,每個班都不能多收一個學生,如果有學生跳級,但班上沒有空余學位接收,怎么辦?
孩子提前入學基本不可能
細則要求,學籍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及時核準學生學籍。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義務教育階段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兒童、少年。小學招收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這意味著不足齡幼兒想提早入學將不大可能。
那么家長能否放棄學籍,直接給孩子找一個小學入學?對此,教育部門表示不可取。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從入學初期采集學籍信息后開始使用,無論是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還是高等教育等領域,學籍號均是唯一的“通行憑證”。
義務教育階段不得開除學生
近年來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的處分隨意,無法可依備受爭議。本次細則明確了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獎勵和處分辦法。
細則明確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能退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勸退、開除學生。對違紀又屢教不改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視其情節輕重,學校應根據中小學生處分規定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
細則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各年級實行隨機均衡編班。不得實行固定階梯式能力分班,不得設重點班、實驗班等。義務教育各年級編班結束后,原則上不允許調班。義務教育公辦和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進行入學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