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新疆石河子發布高溫橙色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內最高氣溫普遍升至37℃以上,而在此之前,福州等地也先 后發布高溫橙色預警,進入6月,全國各地紛紛啟動炎夏模式。那么,百姓所關心的高溫補貼是否開始發放?記者統計發現,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地明確了津貼發 放標準,但是也有包括廣東省在內的多個省市多年來高溫補貼一分未漲,有些單位甚至從未發過高溫補貼。本月,全國范圍內也將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 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高溫補貼發放情況被列入其中。
統計 28地明確標準 最高每月240元
目 前,全國各地將陸續進入高溫季節。《法制晚報》記者梳理發現,近日,共有28地明確高溫補貼標準,發放方式為按月補貼。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西藏、青海 三個省份。記者發現,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地的標準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在已公布的地區中,按月發放高溫補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補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每人每月。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陜西,25元每天。
由于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的時間也長短不一。其中,北方地區的省份發放時長為3-4個月,而南方地區省市發放時間則較長,最為典型的是海南省,從4月份就開始發放直到10月份。緊隨其后的為重慶市,從5月開始發放直到10月份。
問題 多地補貼標準多年未漲
根 據相關政策規定,高溫津貼標準應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但最低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 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記者統計發現,在目前已制定標準的28個省份中,多數省份的標準多年未調整,有的地區甚至還在用10 年前的標準。其中,氣溫比較高的廣東省9年來高溫補貼一分未漲。其現在執行每人每月最高150元的補貼標準,全國最低。
據深圳市總工會的調研結果顯示,98%的人聽說過高溫津貼,62%的人領取過高溫津貼,77%的人認為廣東目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需要提高。
“現在物價上漲,高溫津貼還不夠買兩罐涼茶飲料。”有廣東市民反映,對于生活在經濟發展快速的大城市里的職工而言,高溫津貼的實際意義并不大。
深 圳市總工會生產保護部部長王鴻利表示,隨著人民生活水平與工資標準的提高,特別是物價也相應有所變動,一成不變地發放150元的高溫津貼也不是很合理,需 要逐步地提高。除了廣東之外,河南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10元,這一標準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 近兩年調整標準的地區有北京、天津、浙江、寧夏、山東、陜西、河北等地,均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了調整。而最近的一次是山東省,去年,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廳在其官網發布《關于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規定自8月1日起,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調整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 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而這也是山東省近10年來首次上調高溫補貼標準。
多地補貼落實不到位
在 記者走訪過程中,還發現有人從未領取過高溫補貼。記者在朝陽區西大望路附近走訪時發現,有停車場管理員這樣的室外高溫作業人員表示,并沒有收到高溫津貼, 對于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標準就更是不清楚。還有人表示,沒有收到過高溫補貼,單位到夏天時會發放飲料或者綠豆湯來充當高溫補貼。
還 有網友在微博發帖表示,根本不知道高溫津貼是什么,從未領取過,凸顯出高溫津貼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部分企業單位并未執行這些政策。有專家表示,出現落實不 到位情況的原因主要是,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主要依靠勞動監察部門、工會組織監督,使用人單位違法成本較低。此外,勞動者在企業面前較為弱勢,不敢更不會主 張權利,都是高溫政策難落地的重要原因。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高溫作業小貼士
■日最高氣溫35℃以上天氣為高溫天氣
①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②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③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且單位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時 你可以享受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天氣,調整作息時間:
①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②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③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8地明確度高溫補貼標準
地區 發放標準 發放時間
北京 120元/月(室內高溫作業)
180元/月(室外高溫作業) 6月-8月
河北 1.5元/小時(室外) 5月21日-8月31日
1元/小時(室內) 6月11日-8月20日
浙江 225元/月(高溫作業人員)
180元/月(非高溫作業)
145元/月(一般工作人員) 6月-9月
山西 240元/月 6月-8月
上海 200元/月 6月-9月
江蘇 200元/月 6月-9月
遼寧 200元/月 7月-9月
福建 200元/月 5月-9月
內蒙古 180元/月 ??
廣東 150元/月 6月-10月
廣西 100-200元/月 6月-10月
湖南 不低于150元/月 7月-9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內) 6月-9月
山東 200元/月(室外)
140元/月(室內) 6月-9月
甘肅 12元/天(高溫、露天)
8元/天(其他) 6月-9月
天津 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均工資的12% 6月-9月
湖北 12元/天 6月-9月
河南 10元/天 ??
陜西 25元/天 6月-9月
海南 10元/天 4月-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天以上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 10-20元/天 ??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
寧夏 12元/天(高溫、露天)
8元/天(其他) 6月-9月
重慶 不低于5、10、15元/天 5月-10月
貴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月-9月
政策 違規單位最高可追刑責
記 者發現,目前在全國范圍內普遍使用的高溫勞動保護條例,僅有2012年6月2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 會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規規定而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辦法》對用人單位的適用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還對高溫津貼的發放明確了要 求,同時還就高溫津貼發放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任明確界定。
《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 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 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 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 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另外,勞動者還可以打1233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
人社部發言人李忠表示,人社部門將加大高溫津貼等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讓企業知道或者更詳細、更清晰地知曉勞動保護的相關規定,同時也讓勞動者增強維權意識。
記 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發了關于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間,在全國組織開 展專項檢查。通知中,用人單位遵守高溫津貼規定情況被列入了檢查內容。此次檢查范圍為各類用人單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 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企業及鋼鐵、煤炭企業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