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正式啟動。本次改革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在中小學(幼兒園)新設正高級教師職稱,調整了職稱申報條件和評價標準,將民辦教師、編外教師納入評價范圍,并在評聘環節嚴格執行職稱結構比例管理和崗位設置方案。此次改革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將涉及全市17萬名中小學教師。
民辦教師首次納入職稱體系
為統籌中小學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中小學教師隊伍協調發展,本次改革打破了實施30年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教師系列與小學教師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系列。
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系列評審范圍包括,北京市所屬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教科研、校外教育等機構中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此外,為促進民辦教育機構發展,本次改革打破體制機制壁壘,將民辦教師納入評審范圍,為民辦中小學教育機構教師開通了職稱評價通道。
中小學教師職稱新設正高級
本次改革健全了職稱層級,改變了原來中學教師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的規定,將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最高設置到正高級,打通了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此次改革后,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將統一設置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師級和員級,對應的職稱名稱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和三級教師,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
改革前后中小學職稱層級對照
級別 | 改革前 | 改革后 | |
中學教師系列 | 小學(幼兒園)教師系列 | 中小學教師系列 | |
正高級 | 無 | 無 | 正高級教師 |
副高級 | 中學高級教師 | 無 | 高級教師 |
中級 | 中學一級教師 | 小學高級教師 | 一級教師 |
助理級 | 中學二級教師 | 小學一級教師 | 二級教師 |
員級 | 中學三級教師 | 小學二級、三級教師 | 三級教師 |
新設立的正高級中小學教師,今年將評68人。
外語計算機將不再是職稱申報必備條件
申報條件方面,本次改革從教書育人、課程教學、教育教學研究、影響力、學歷經歷5個方面合理設置各級別的申報要求。對于業績突出的優秀教師,破除了論資排輩等陳舊觀念,可直接破格申報高級教師。
同時根據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調整職稱申報條件要求,從今年起,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再作為我市中小學教師申報職稱的必備條件。新的申報條件,注重教育教學的工作實績,堅持育人為本、師德為先,體現了中小學教師自身特點和成長規律。
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條件
正高級教師
教書育人:
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課程教學:
具有深厚的理論基礎,精深的專業知識,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對學科課程體系建設有貢獻。具有課程與教學領導力,能夠創造性地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獨特的教學思想和精湛的教學藝術;具有值得借鑒和推廣的教學經驗;教學業績卓著。
教育教學研究:
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本學科領域或一定區域內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
影響力:
在本學科教學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區域或本校教育教學改革中發揮突出作用。
班主任年限要求:
無要求。
課時要求:
無要求。
高級教師
教書育人:
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課程教學:
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具有很強的專業技能,能夠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進行改革試驗。教學經驗豐富,并形成個人的教學風格,得到同行和學生普遍認可,教學效果突出。
教育教學研究:
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影響力:
在本學科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班主任年限要求:
取得下一級職務后擔任班主任工作滿3年。
課時要求:
參評年度前近3年內,每年周課時不少于4課時。
一級教師
教書育人:
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年齡特征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并較好地完成任務。
課程教學:
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有較強的專業技能,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參與教學實踐和校本課程開發。教學經驗比較豐富,并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得到學生認可,教學效果好。
教育教學研究:
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并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影響力:
無要求。
班主任年限要求:
取得下一級職務后擔任班主任工作滿3年。
課時要求:
參評年度前近3年內,每年周課時不少于4課時。
二級教師
教書育人:
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課程教學:
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教育教學研究:
無要求。
影響力:
無要求。
班主任年限要求:
無要求。
課時要求:
無要求。
三級教師
教書育人: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課程教學:
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勝任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學習教育教學研究方法,并運用到教育教學實踐。
教育教學研究:
無要求。
影響力:
無要求。
班主任年限要求:
無要求。
課時要求:
無要求。
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學歷經歷條件
正高級教師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滿5年。
(2)累計從事教育教學、教研、科研工作滿20年;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學科人員應累計從事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管理滿20年,其中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10年,且現任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相關崗位主任及以上職務。
高級教師
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此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后,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滿2年。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滿5年;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學科人員還應具備: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5年,且累計從事教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10年,現任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相關崗位主任及以上職務。
(3)大學專科學歷畢業后,在小學(幼兒園)、初中任教,且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滿5年。
一級教師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后,在教育教學崗位工作滿1年。
(2)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后,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滿2年;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學科人員還應具備:曾從事教學工作滿1年,并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1年。
(3)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后,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滿4年;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學科人員還應具備:曾從事教學工作滿3年,并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2年。
(4)大學專科學歷畢業后,在小學(幼兒園)、初中任教,且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滿4年;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學科人員還應具備:曾從事教學工作滿3年,并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2年。
(5)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畢業后,在小學(幼兒園)任教,且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滿5年。
二級教師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在教育教學崗位工作滿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學專科學歷畢業后,在小學(幼兒園)、初中任教,且在三級教師崗位任教滿2年并考核合格。
(3)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畢業后,在小學(幼兒園)任教,且在三級教師崗位任教滿3年并考核合格。
三級教師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學歷畢業后,在小學(幼兒園)、初中教育教學崗位工作滿1年并考核合格。
(2)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畢業后,在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崗位工作滿1年并考核合格。
一級以上職稱評價強化聽課、說課、答辯環節
改革后,職稱評聘程序按不同職稱等級分別進行。二級教師、三級教師由學校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評小組考核評議,考核合格并報區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學校直接聘任;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結果驗收、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評聘,其中學校負責推薦一級教師和高級教師,區高級評委會負責評審一級教師和高級教師并推薦正高級教師人選,市正高級評委會負責評審正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人選評審后報人社部和教育部核準。
評價機制方面,新職稱制度通過采取審閱教案、聽課說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職業道德、業績能力、學術水平等方面進行科學、客觀、全面的評價。尤其在一級教師的職稱評審工作中,新增聽課、說課、答辯等環節,健全了申報人與評審專家面對面的交流考核評價制度。
同時加強職稱評審專家庫建設,建立評審專家隨機抽取制度,堅持同行評議,行業與社會認可,提高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
改革后,中小學職稱評審將嚴格執行職稱結構比例管理和崗位設置方案,堅持崗位聘用制度,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工作;同時突出用人單位在評聘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后管理,使教師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職務能上能下,實現了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有效銜接。
按照全市的改革進度工作安排,人員改革過渡將在5月底前完成;今年全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任務將在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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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作為中小學教師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衡量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標尺,是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的通道,承擔著激勵和引導中小學教師不斷提高能力素質、充分調動中小學教師積極性創造性的重要任務。目前我市現有中小學教師約17萬人,其中副高級職稱2.6萬人,中級職稱7.9萬人,初級職稱6.5萬人。現行的中學教師和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是于1986年開始實施的,通過多年來不斷改革創新,為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依據1986年國家出臺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以下簡稱《試行條例》),逐步完善發展起來的。《試行條例》對中小學教師的職務類別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為各類學校開展教師評價、考核提供了制度依據。原有的中學、小學職稱系列為兩個獨立職稱序列,中學分為中學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4個級別;小學分為小學高級、一級、二級教師3個級別。中、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分別為副高級、中級。通過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實施,為學校提供了有效的人才評價服務,得到社會廣泛認可。中小學教師的職稱評審走向了規范化、制度化的發展軌道。
2009年1月,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加強人才工作決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實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關于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的規定,經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在山東濰坊、吉林松原、陜西寶雞三個地級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并于2010年12月全面完成。
在此基礎上,2011年9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召開會議傳達了國務院第170次常務會議精神,部署了改革擴大試點工作。本市選定西城區、朝陽區和通州區為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區并取得成功,首批評審出18名正高級教師。
2015年9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召開全國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國務院關于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常務會議精神,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對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