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召開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會。本次改革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在中小學(幼兒園)新設正高級教師職稱,調整了職稱申報條件和評價標準,將民辦教師、編外教師納入評價范圍,并在評聘環節嚴格執行職稱結構比例管理和崗位設置方案。此次改革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將涉及全市17萬名中小學教師,今年全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任務將在10月底前完成。
本次改革健全了職稱層級,改變了原來中學教師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的規定,將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最高設置到正高級,打通了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此次改革后,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將統一設置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師級和員級,對應的職稱名稱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和三級教師,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
為促進民辦教育機構發展,本次改革打破體制機制壁壘,將民辦教師納入評審范圍,為民辦中小學教育機構教師開通了職稱評價通道。此外,調整職稱申報條件要求,從今年起,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再作為中小學教師申報職稱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