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全文發布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并不像今天那樣引人矚目。一個半月后,當諸多媒體再度在顯著位置對其進行節點性報道時才終于引爆輿論,作為生效日期的7月1日,幾乎被一致解讀為改革破冰的起始之時。
然而短短幾日,局勢就出現戲劇性變化,人社部的辟謠把解讀定格為誤讀。這同時也意味著,被寄予厚望的條例充其量只是個謎面。辟謠并沒能讓事件變清晰,反而愈發混沌,謎底都被孤注一擲地押在被稱作“實施細則”的文件上。更重要的是,誰也不知道謎底什么時候可以揭曉,無異于宣判改革被無限期延后。
留下的另一個疑問是,當謎底揭曉時,會不會證實全社會的期望都太高了呢?
八年前試點
改革遮遮掩掩 文件發布姍姍來遲
廣東對事業單位改革其實不陌生。八年前中央決定試點改革事業單位體制時,廣東就與山西、浙江、上海、重慶同被選定為首批試點,其后針對分類、養老保險等逐項進行探索。但試點結果,就連專家也感嘆“摸不透情況”。
在新快報的調查范圍內,涉及試點的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無一例外拒絕了采訪請求,于是獲知基本事實都變得異常困難。不僅如此,就連事業單位及所屬人員數量官方也不愿發布。迄今為止最新的權威數據停頓在兩年前,全省事業單位人員超過200萬人。
可供查詢的有限報道中,有媒體把八年來的成果嘗試總結為“未遂改革”,所描述的一些事業單位做法類似于“空轉”。這與新快報了解到的情況趨同。雖然大體實現合同制,但廣州高校在參保方面步調不一,有高校購買了名義奇怪的“事業保險”(實際包括養老和失業兩項),有的僅在教師工資中扣除了養老保險而單位未繳費,還有的完全沒參保。與此同時,教師依然享受公費醫療,退休金也按慣例支付。
從官方文件的發布時間也可推知試點的艱澀。2008年國家連續出臺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關于事業單位分類試點的意見》,確定僅在事業單位中的公益類試行養老保險并軌。但在廣東,被定位為養老保險改革前置條件的事業單位分類,遲至2010年,才以省委、省政府發布《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意見》的方式全面發動,計劃用兩年時間完成。
專家點評
中山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這就不是主動改革,是被逼出來的。不能怪地方不作為,改革的前提條件全國都不具備,缺乏頂層設計的情況下,地方可能無所適從。當時國家層面對改革的方向并不明確,試點內容也被拆解得失于零散。事業單位改革必須綜合推進、配套同步,而不是一部分一部分來。試點更像是投石問路,出現停滯并不意外。”
事業編們擔憂
養老金或降至50% 不少老師想提前退休
在等待具體措施的日子里,各地各單位都按兵未動。這顯然不能化解事業編們的擔憂乃至恐慌,養老保險當之無愧是最大焦點。
任教于深圳一所職業高中的王俠(化名)剛剛完成了對養老保險的掃盲,教材是最近流傳于網絡的一段視頻《養老金就當丟了吧》。他算了筆賬,以月入一萬元計,參保意味著每月要“損失”超過1000元。其中養老保險有硬杠杠,必須在同一城市繳費達到15年,否則退休后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按“教材”的計算,如果要想“賺回”工作時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需要活到87歲,高出當前國人平均壽命13年。
“能不能不繳啊!我寧愿不要養老金!”王俠的語氣近乎哀號。
廣州某高校教師孫鑄(化名)雖然可能每月少拿不到五百,同樣反應激烈:“太不劃算了,(養老金)才那么點!除非漲工資并且能彌補回來,否則還是維持現狀的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保專業人士分析,養老金數額增減與否并非這部分人關注的核心,他們更多關心的是,以怎樣的代價得到這份錢。的確,依孫鑄的邏輯,從“白拿”到“掏錢換來”的待遇,這個轉變他難以接受。
也不是所有人都這么想。一位曾在廣州某高校長期擔任領導職務的教授告訴新快報,四五十歲的教師普遍有更強烈的危機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可達在職工資的80%-90%,而改革后很可能降至50%。此外,即使現在就開始參保,依然有很多人到退休時都達不到繳費年限。考慮到往次改革“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慣例,他們正屬于讓政府感到十分棘手的“中人”。
相當數量的教師因此蠢蠢欲動,考慮是否應該提前退休。普通教職工退休年齡為男55歲、女50歲,教授則分別放寬至60歲和55歲,不過部分單位內部規定,工齡滿30年者可申請提前5年退休。“如果能在新政實施前退休,一來能保住較高的退休金,二來還有可能到企業創造另一個事業上升期,”該教授不無感慨,“可怕的是,這個年齡段的老師往往有較高職稱,正好是高校的中堅力量。”
專家點評
申曙光:“這是意料之中的。收入本就不及企業,愿意進入體制內的多半看上穩定性和待遇均衡。如果連這些吸引力都不存在了,未來什么樣的人愿意當老師?學術氛圍和科研教學水平更是無從談起。”
并軌還有多遠
分類必須定位明確 配套應該要同步
條例從5月中旬出臺到7月1日施行,始終未有銜接辦法發布,令“正式施行”徒有虛名。當然,從此前試點歷程和一直延續的事業單位改革討論來看,設計一份令人人滿意的方案幾乎不可能,那么,一部只有大方向、缺乏操作性的法規能有多大價值?
“非驢非馬、不清不楚”,申曙光直言“不看好這種改革的結果”。他認為,這部法規跟破局是兩回事。
“國家層面尚未明確事業單位和企業究竟有什么區別。”在新快報接觸范圍內,申曙光是唯一一位反對條例所述“合同制”受訪者,稱改革是必須的,但一刀切的合同制、考核等元素,有把不適合產業化的行業推向市場的隱患。
按廣東的分類,事業單位包括行政類、公益類和經營服務類三種,據此采取或撤并整合、或維持不變、或轉企改制的不同對策。其中公益類又細分三小類,高校和醫院因兼有公益和市場特征被劃入公益二類,接受財政差額撥款。
“分類首先就有問題,這些單位到底該不該賺錢?政府必須定位明確,否則只是把涉及100個人的問題縮減到80個人,問題依然在。”申曙光認為,高校和公立醫院就應該強調純粹的公益性,同時保障崗位和待遇的相對穩定以吸引人才。不需要擔心財政養不起,政府完全可以只管少數重要的,其他的放開社會資本準入。
按照這樣的設想,事業單位的分類需要更精細,可以市場化的統統交給市場,必須保留的單位員工向公務員看齊,即取消“事業單位”概念。保留的單位等到機關改革的時候一并解決。
定位明確后,改革也必須保證配套同步。這當中又涉及諸多技術細節,比如“中人”若涉及養老險補繳,確定什么樣的補繳標準才合理?錢誰來出?申曙光的觀點是,根據工齡長短劃分若干檔,給予不同比例的補繳。
此外,在全國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表現整體不佳的情況下,貿然讓規模龐大的事業單位人員進入社保體系,或許可能攤薄人均待遇,造成新的不公平。不過這不是無解的問題,申曙光認為,關鍵取決于政府愿意出多少錢。
專家點評
申曙光:“改革的決策權在政府,但需要得到公眾理解。我擔心的是,一旦這種被動式改革陷入倉促、草率的境地,未來恐怕需要花更大代價來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