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職稱改革,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新的職稱制度首次設置了中小學教師正高級職稱,這將給予‘門內人’信心,同時對優秀的‘門外人’將更具吸引力。”江蘇省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封留才說,這將從制度框架、評審標準、評價機制等方面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進行整體設計,是一項重大的人才評價制度創新。
2日,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全面推開。
據了解,這項改革的重點圍繞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體系,拓展教師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方法等內容,旨在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科學的評價機制,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職稱制度。
一些教育界人士認為,使中小學教師首次擁有和教授、研究員同樣的職業發展空間,提升了中小學教師的職業地位,一定程度解決了中小學教師“船到碼頭車到站”的職業倦怠現象,激發了他們干事業的正能量,調動了中小學教師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積極性。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在調動積極性的同時,也吸引了更多高層次優秀人才投身基礎教育事業。據統計,僅山東和吉林兩省在改革擴大試點過程中,就吸引3562名碩士學歷以上優秀人才投身基礎教育工作。
“切實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新的職稱制度提出的要求在封留才看來,將對提升農村教師隊伍質量、縮小城鎮之間教育質量差距起到推動作用。
“不可否認,農村教師跟城市教師相比,在能力上確有差距,對他們來說,論文和學歷幾乎限制了他們的成長。”封留才說,這一項制度的出臺,可以讓他們有更多精力用在課堂教學上,更加專注于立德樹人。
據悉,2011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正式啟動改革擴大試點工作。
改革深受廣大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的擁護和支持,新的評價標準將師德和教育教學能力作為評價的主要內容,突出工作實績和工作成果,強調長期從事一線教育教學工作,不再僅專注于發表論文,發揮了職稱的“指揮棒”的作用。
此外,新的職稱制度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鼓勵教師跨校評聘,在制度設計上暢通了不同學段學校教師和相同學段不同學校教師的流動通道。
記者了解到,一些地區通過適當降低薄弱學校教師崗位評聘條件等傾斜政策,鼓勵教師在薄弱學校出現崗位空缺時跨校競聘,從中學到小學、從重點學校到非重點學校、從城鎮學校到農村學校任教,促進了教師的合理有序流動和教師資源的均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