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在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會議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時間表,12月底前,各省改革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審批,完成人員過渡和首次評審,經過2年左右的努力,實現常態化評審,新制度完全入軌。
“設置正高級職稱,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傾向,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8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為基礎教育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人社部、教育部近日印發的《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圍繞健全制度體系、拓展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機制,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職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