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事業單位職員養老金“和現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當”,即現行雙軌制給予的優厚退休待遇得以保留。對普通民眾來說,“職業年金”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不過如果提到“企業年金”,就好理解了。概而言之,兩者都是公共養老保險制度之外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
解讀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最新消息:工資松綁要防止換湯不換藥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將于7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事業單位及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不過 ,事業單位及人員即使參加社會保險,其退休待遇也不會完全取決于其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建立,將使其退休待遇得到實打實的提升。
對普通民眾來說,“職業年金”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不過如果提到“企業年金”,就好理解了。概而言之,兩者都是公共養老保險制度之外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不過企業年金針對的對象主要是企業職工,是由企業雇主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經濟狀況建立的一種退休收入保障制度,為自愿而非強制實行;而職業年金則主要面向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主要由財政負擔。正是在機關事業單位及人員參加社保,與企業養老制度并軌的大背景下,“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養老模式,才呼之而出。
乍看之下,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似乎并無區別,但實際情況卻是天差地別。就說職業年金,以試點城市深圳為例,雖然打破此前不繳費的制度,由事業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但有國家提供稅收優惠,又有各級財政給予相應的補助。深圳市人社局負責人此前曾表示,經測算,在幾個參數大致確定的情況下,改革后的事業單位職員養老金“和現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當”,即現行雙軌制給予的優厚退休待遇得以保留。
回過頭來看企業年金。盡管從上世紀90年代進行社保制度改革開始,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已在規劃之中,但由于非強制,被稱為養老保障“第二條腿”的企業年金連骨架都沒搭全。絕大多數企業不繳或少繳企業年金,尤其是那些中小微民營企業,平時支付職工工資和支付法定養老保險金已捉襟見肘,企業年金更是鏡花水月。有調查顯示,企業年金的企業參與率1%,參保人數占全國就業人口1.6%,且主要為國有壟斷行業企業員工。
也就是說,要真正彌合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之間懸殊的養老差距,抹平雙軌鴻溝,就不能只把目光盯在不降低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上,而更應該避免新的制度造成新的雙軌,防止改革換湯不換藥。這一方面需要普遍推廣企業年金,讓企業年金制度真正成為廣大企業職工可以廣泛參與享受的補充養老保險。這就需要公共部門適當降低企業的基本社保繳費負擔,讓企業有余力為職工建立“年金”。同時,還應完善企業年金的制度設計,通過給予企業稅費優惠,實施年金稅前扣除等方式,去吸引企業主動建立年金。另一方面,還必須對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進行必要的制度約束。比如職業年金待遇需與公職人員的履職狀況、考核密切掛鉤,以遏制腐敗動機,形成廉潔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