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制度模式方面,可以借鑒企業年金的經驗,采用個人賬戶實賬積累制的基本模式。個人賬戶實賬積累制的職業年金,與現收現付的基本養老保險相結合,可以分散制度、市場、操作等各類風險,使整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更加穩定,確保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職業年金應采取政府監管體系下的市場化管理模式。從國內外經驗看,市場化管理是充分發揮職業年金第二支柱作用的必要手段,可以確保養老金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逐步發揮其資本市場“穩定器”的作用,實現養老制度支持經濟發展、經濟發展提高養老金待遇的良性循環。
第三,職業年金應充分考慮事業單位行業特點,設計簡潔高效的集中型管理模式。事業單位的行業特點明顯,且大多數單位員工數量不多,養老保險資金規模不大,最為適合建立行業性或區域性的集合類計劃。例如,可在全國范圍內或較大的區域范圍內,分別建立教育系統、衛生系統等不同范圍的職業年金集合計劃。
第四,職業年金是職工的養老錢,基金管理方面一定要追求安全穩健增長。目前,企業年金已可以在計劃層面直接購買專屬養老金產品,未來發展成熟后,將與美國401(k)計劃的基金投資管理類似,是職業年金基金管理的重要參考和發展方向。
此外,稅收優惠政策是職業年金能否有效推行的關鍵性保障。從國內外經驗看,如美國的401(k)、403(b)、英國的職業年金、日本的共濟年金、香港的強積金等,都配置有較完善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繳費、投資收益和待遇領取階段有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以鼓勵單位和個人進行繳費積累。目前我國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也有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但在力度和細節上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隨著改革進程的推進,作為社會養老保險重要支柱的職業年金,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及職工養老保障將發揮重要作用。對職業年金的制度模式、管理運營等各方面也要充分借鑒國內外經驗,考慮機關事業單位的實情,才能確保改革和相關制度的科學、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