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了保護職工在施工過程中的生命安全,促使集體與個人利益不受損失,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禁違章作業,杜絕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特訂如下安全合同:
一、職工的自主權益:
1.公司違反勞動保護法規,違章指揮作業時可拒絕施工。
2.特殊工作無安全防范措施,強令作業時可拒絕施工。
3.發現不安全隱患,沒有排除時可拒絕施工。
4.機械設備無安全防范措施,帶病強行操作時可拒絕施工。
5.工種交接時,應辦理交接班手續及安全交底,如無時可拒絕施工。
二、施工安全要求:
1.上班前,上班中不準喝酒酒。
2.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
3.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
4.操作磨施工設備時要穿好勞保鞋和手套。
5.未培訓人員不準操作機械。
6.宿舍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生火及用大功率電器燒水煮飯。
7.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8.施工作業時嚴禁追逐嬉鬧。
三、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XXXX工程有限公司。
說明:違反上述安全要求,發生事故不作工傷事故處理,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及后果全部由本人負責。
姓名: 班組: 家庭住址: 省 市 村
工地代表: 班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1.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10元,不扣帽帶每人罰款5元;
2.機械設備無安全防護措施,強行操作罰款50元;
3.宿舍內用大功率用電器燒水煮飯者,每次罰款50元,并沒收器具;
4.高空作業亂丟亂擲物件,每人每次罰款20元;
5.施工現場發生打架,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6.工地上發現偷竊者,按贓物價值的十倍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