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開展學校安全文明建設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崗位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半年(20XX年9月-20XX年7月)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建立崗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工作目標
1、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桿、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電源插座等)。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有效的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了解消防知識和重大災難預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及時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資料齊全,按時上交校長室存檔)。
3、各值日教師要切實做好護導工作,課間,午間,學校集體活動,班主任和值日教師應及時到位,保證秩序正常。
4、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飲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未經學校審批同意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由各部門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計劃、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5、嚴格教育教學管理,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大掃除(沒有教師在場嚴禁學生上教室后窗涼臺)等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在教育教學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6、班主任應嚴格教育學生不得乘坐非載客的車輛,嚴禁不滿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的教育。
7、路隊護送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將學生安全護送出校門。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擔承相應責任。
8、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發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二、工作職責
(一)班主任職責 1、堅持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2、及時檢查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身邊的各種安全隱患,扎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3、加強早自學、晨間談話、讀寫課、課外活動、課間活動、兩操等班級日常管理,建立班級常規和各種記載簿;
4、經常與科任教師聯系,協調各項活動和學生課業負擔;
5、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強生活管理;
6、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指導家長正確教育子女。
(二)任課教師職責
1、做好一切課前準備工作,按時進教室上課,做好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作息時間,按時下課;
2、無特殊情況,不坐著上課,不隨便離開教室,不與無關人員拉呱攀談家常;
3、杜絕諷刺、挖苦、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調課的,必須提前報教導處安排;因故要變動授課時間的需經教導處批準。
5、因教學要求需帶學生外出的,必須經校長室批準,認真、周全考慮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以及解決補救的辦法;
6、學生休息時間不得強制進行集體補課(學生個人自愿除外);
三、考核與獎懲
1、將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列入學校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律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安全意識淡薄,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對因體罰、變相體罰、違反教育法規造成的學生致死、致傷殘等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對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心不強,方法不當,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發生或逃學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除參照上級指示精神處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年崗位獎勵和工資津貼。
3、對上級領導部門布置的學校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執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學期工作所有獎勵。
4、學校對各責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學期考核,凡達標的責任人,方能認可完成任務獲得工作獎勵。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
4、責任書共一頁一份(個人部分參閱本校網站內容),學校保存一份存檔,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字(蓋章) 崗位責任人(簽名)
20XX年9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