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部門管理人員及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公司給部門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授權給部門(以下簡稱乙方)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目標管理。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每月經營目標協議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協議書一經簽字即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目的在完善公司以經理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經營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充分調動部門經營管理人員及員工的積極性,充分挖掘人力、資源潛力;建立對 的經營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以加強公司對部門的有效促進;推動部門經營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學、精細和規范的方向發展,用科學的經濟指標評價體系替代粗線條的考評;推動部門管理手段和經營風格的轉變,增強公司部門管理層的責任意識和經營管理能力及調動員工積極性。
二、 年月度考核期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目標考核指標為: 萬元/月完成。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經營現有的設施、設備、必要時的有限資金、后勤等支持和保障;
2、甲方必須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準和方式按月發放;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過程進行檢查和監督,并提出改進意見;
4、甲方有權在乙方經營活動出現失控或重大失誤而乙方又無有效解決能力時,修訂協議書有關條款或決定終止本責任書的執行。
5、連續兩月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
6、連續三月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乙雙方可對協議書進行修訂。
7、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業績在次月十日前進行審計與考核并按相應條款執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公司制訂的各項管理規定。
2、乙方應在計劃年度內完成公司下達主要經營指標,銷售收入 萬元 。
3、乙方享有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的指揮權; 4、乙方享有一般人員任用和辭退建議權及普通員工的任用和辭退決定權;
5、乙方擁有中層及以下全體員工的考評指標設計,考評方式和分配方案決定權,但是方案必須提交公司核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應接受甲方對其工作能力和態度的考核,工作安全意識;工作認真程度;工作計劃性、安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工作主動性、事業心;是否廉潔、誠信正直;對公司的戰略、決策的執行程度;
7、乙方管理人員信全部員工實得工資跟考核結果掛鉤;
8、完成月計劃指標的超出額部份,甲方將按超出部份的10%作為對乙方所在的部門獎勵,反之未完成任務,按同比例扣回。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乙方確定報公司審批。
9、每月根據目標考核指數遞增5%。
五、其它本責任書相關內容分別由公司負責解釋、修訂。
本責任書由公司法人和部門第一負責人簽署后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協議書一式伍份,公司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公室、財務辦公室、部門負責人各持壹份。
備注:目標考核指數,不包括商品銷售。
公司法人簽字(蓋章):
部門經理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