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各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酒店安全、保衛、消防等政策法規,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抓好本部門安全、消防工作,確保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保安部是酒店的安全保衛部門。是負責酒店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保障酒店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酒店的安全工作,同酒店的命運息息相關,因此,為明確保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防火組織,做到部門有消防安全負責人,班組有消防安全員,并保證將消防安全工作與部門的經營管理同計劃、同步驟、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二、堅持部門每月、主管每周、班組每日的消防自查制度,并有文字記錄,做到有火險隱患能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三、重點防火部位明確,管理措施落實,做到“四有”,即有制度、有滅火器材、有義務消防員、有責任人。
四、對員工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做到制度化、經常化、對新員工堅持安全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制度。
五、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完好和應有的使用效果,保證各疏散樓梯,通道和安全門暢通無阻。
六、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并辦好交接班手續 。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兩班員工和兩個班長承擔。
七、嚴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續。若因門衛崗把關不嚴造成物品流失,所流失物品由財務部評估其價值,由門衛崗保安員承擔賠償責任。
八、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于保安員沒有認真履行“車輛出入手續”且未認真巡查而造成車輛被盜或人為破壞,一切責任由當值保安負責。
九、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若由于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搶劫、盜竊、火災等,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十、消防中心保安員應每天檢查酒店消防設備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設備應及時以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設備異常而出現火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十一、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酒店仔細徹底巡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生盜竊、火災等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十二、酒店發生盜情或火情,保安員接警后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保安部負責人負20%督導不嚴責任。
十三、保安部負責人制訂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若因沒制訂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十四、部門負責人需對酒店每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十五、部門負責人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匯報總經理,并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否則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十六、部門負責人應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規范保安部各位員工,若因部門負責人督導不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內部無組織、無紀律,發生有關責任事故,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十七、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
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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