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推動我區美化、亮化和環境衛生的有序發展,塑造新都新形象,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讓廣大居民積極參與環境衛生管理,共同把新都建成一個干凈、整潔、有序的街道,甲乙雙方就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有關責任事項達成如下共識:
一、乙方必須切實、認真履行好門前“三包”責任制,即: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
(一)包衛生:即無垃圾污物、無果皮紙屑、無亂貼亂畫,保持地面平整,排水暢通。不得從事有礙市容環境和破壞環境衛生的生產加工業。
(二)包綠化:保持行道樹樹坑和道路分車綠帶干凈整潔,不準亂潑亂倒污水、污物等危害樹木生長的雜物。不準在樹木上刻劃、釘釘、栓系牲畜、栓系牲畜、栓繩掛物。不準攀折樹枝、花卉、綠籬及建(構)筑物附件堆放有毒、易燃等物品,禁燒樹葉及雜物。不準在綠地內種植農作物;不準在綠地內挖坑取土。不準在綠地內、行道樹空間停放車輛。不準就樹搭建、蓋房或者圍圈樹木等。保護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不丟失、不損壞。不得擅自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樹木。及時制止或舉報攀折、損壞花草樹木及綠化設施的行為。
(三)包秩序:即保證門前不亂擺攤點,無亂停亂放車輛,不晾曬和堆放有礙觀瞻的物品,臨街不得飼養家禽。
二、甲方必須在職權范圍內即將協助、監督乙方進行門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經查實,甲方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乙方責任并對其給予處罰。
四、此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即日生效。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