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企業都需要規章制度來指導其運營,這些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是領導者的責任,自然公司和領導也希望員工遵守這些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應當有助于企業取得成果,有助于員工完成工作。領導要帶頭遵守執行好公司和你自己制定的制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確保規章制度有效性,要能使規章制度有效地執行——制度是企業戰略的保證。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路線確定下來,領導是第一重要的。
一個組織和團隊能夠長久生存,其最重要的維系力就是制度和紀律。管理制度是約束企業運轉的基本因素之一,制度建設的好壞也直接影響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企業制度是企業運營的保障,沒有好制度的組織和團隊,就像是一支沒有紀律的軍隊,是沒有戰斗力。現在許多企業已經意識到企業制度化建設和進行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性,但是許多企業還處于有制度卻形同虛設,制度化建設也只是保留在口頭階段。那么影響企業制度化建設和制度化管理的因素是什么,企業該如何進行制度化建設和制度化管理呢?筆者分析了導致企業制度化建設和管理的因素如下:
一、來之于制度本身。沒有對制度進行指導和制約的“根本大法”。制度本身沒有成為一個體系,各個制度沒有明確的效力規定。新舊制度相互重疊,相互沖突,相互矛盾,導致無法執行。只有實體制度,沒有保證制度實施的程序制度。
二、沒有明確“立法”和“執法”主體。有的企業沒有明確企業的企業制度管理部門,而且企業制度到底有誰來制定,有誰來監督執行也沒有明確部門。這樣就不可避免出現各個部門在制定本部門的企業制度時不是站在企業的角度和其他部門的角度而是站在本部門的角度去制定企業制度,就會出現同樣的事情不同部門所制定的企業制度卻相差甚遠,當然各個部門在本部門內部來執行本部門企業制度還可以,但是一個事情一旦跨部門就麻煩了,因為沒人要知道依據那個企業制度執行合適。
三、來之于企業*。如果企業*對企業的制度化建設和管理不去重視,企業的制度化建設和管理恐怕就很難開展。
四、來之于企業管理層。許多企業的管理層滿足于自己出口就是金口玉言,制度就是自己講什么就是什么。認為企業進行制度化建設和管理就是對自己權利的限制。
五、來之于企業的培訓。有的企業雖然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建設成了一套完善制度,但是卻不對基層員工進行培訓,只是等出現了問題才想起來搬出制度,把制度當做了救火工具。
走進員工們的心里,落實到實際的工作中,從而因為選擇和執行正確的路徑而形好的路徑依賴。然而,常常事與愿反,員工們陽奉陰違,在現實工作中,能少做而不多做,盡可能的不承擔責任,鉆制度的空子等等行為,讓管理者們很苦惱。
現在的一些民營企業,也將制度制定細致到了規范員工的具體動作,把員工當成了做事的工具,天長日久,員工形成了這一環節的路徑依賴,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本職工作,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設計和創新是管理者和專家們的事。
企業的成長和發展,企業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就是企業制度變遷的過程;中國的經濟改革過程實質上是一個重大的制度變遷過程,中國一方面是從落后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另一方面是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
“路徑依賴”對制度變遷具有極強的制約作用,并且是影響企業經濟增長和發展的關鍵因素。如果路徑選擇正確,制度變遷就會沿著預定的方向推進和發展,并能極大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來從事企業效益最大化的活動,形成良性循環局面,促進企業的經濟增長和健康發展;
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的財富,員工的許多潛力尚有待被挖掘,有滿意的員工才有滿意的客戶,嚴明的制度是懸在員工頭上的一把劍,獎罰要分明,員工的基本要求:能做事;能學習;能晉升;能掙錢;能被尊重;有良好的企業文化和人文環境。
制度變遷中制度設計、選擇和新制度的誕生,在可能的情況下由員工參與制定,企業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精致到進入每個員工的心里,制度不僅是制約一般員工行為的,更不能被一些特權者們所利用;所以,企業是用制度來管理人的行為;同時,“信譽是金,承諾是負債”,企業制度中對員工的承諾一定兌現,制度適用于企業中的每一個人,員工們快樂地工作,有效率的企業制度是企業發展的關鍵。
那么企業該如何進行制度化建設和管理呢?首先要建立可以對其他制度進行指導和制約的“根本大法”,類似于國家的憲法,其他制度一旦與它沖突都應該宣布無效。制度要自成體系,并且要明確個各個部分制度的效力。包括制度的生效和廢止時間,制度對那些員工有效,那個制度可以制約另一個制度等。建立實體制度的同時建立相應的程序制度。
有專門的部門負責企業的制度管理工作。在制定制度時負責各個部門制度的協調;對企業的制度進行匯編;發現新舊制度沖突。矛盾時要及時宣布廢止舊制度,確保新制度的執行。明確企業的“立法”制定制度)和“執法”(執行制度)主體。就是解決誰有權制定制度,制定什么樣的制度和制度由誰來執行與監督。執行與監督那些制度的問題。企業*和管理層要重視企業的制度化建設和管理,并且要帶頭執行,以形成上行下效的效果。
制定完畢要進行培訓。要讓員工先“知法”,企業可以建立員工手冊,手冊中可以將企業制度收編進去。這樣也可以確保新近員工能很快適應企業,進入工作狀態。另外更重要的是在制定企業制度時要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不能讓企業制度凌駕于國家的法律法規之上。否則這些企業制度都將無效,反而會給企業惹上麻煩。總之,沒有破產的行業,只有破產的企業。許多企業不是沒有完善和科學的戰略與戰略規劃,不是沒有健全的企業制度和優秀的人才,但是仍然失敗了,原因就是忽略了管理的系統性。重視管理的每一個環節,注重管理的系統性是小公司提升競爭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