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魯克說:“經理的第一個責任是對上面負責,對企業負責。他的工作是否做得卓有成效,這不但要看他與下屬的關系,以及對他們履行責任的情況,更要看他與上司及同級經理們的關系如何。”
你要是管理者的話,我給你一個選擇。某項工作,你必須要得罪一個人的話,你愿意得罪上司、下屬、還是同僚?如果只能讓一個人不痛快的話,你選擇讓誰不痛快?很多管理者在工作中,非常喜歡和下屬混,號稱和群眾打得火熱,深入到群眾中去。甚至有某營銷總監和區域經理說:“兄弟們,我們只有把代理商抓在手上了,我們只有深入到終端了,我們的力量才強大,我們才有資格和老板談。我們在老板的眼里是不可替代的,他會有所顧忌,無論我們在不在這個公司干,我們都將掌握主動權。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們開始我們的掌控渠道戰略,我們要為自己好好干。”
其實管理者是不是要和下屬混在一起,不同文化的企業,有不同的觀點,不同的環境下,有不同的觀點。比如在人人是企業主人的國企,管理者就是要和下屬混在一起,否則群眾不滿意,管理者通不過民主評議,那是要下臺的。而外企的管理者,相對來說就有管理者的樣子,很多外企的管理者,有專門的食堂,專門的電梯,專門的辦公樓層等,用來體現管理者的威嚴。他們的哲學是,我是管理者,我是代表公司來做管理工作的,我和員工是工作關系,沒必要和員工混在一起,我不是來交朋友的,我要是需要朋友的話,我會買一條狗。
再比如一個銷售類公司,在遙遠新疆的喀什有個辦事處,辦事處里一個主任,和三個銷售代表。你說這個辦事處的管理是什么狀態,他們是天高皇帝遠呀。這四個人,一定不會“正規”,正規地著裝、正規地開會、正規地談話,這個主任一定采取,大家庭一樣的管理辦法。主任是張哥,下面帶幾個小弟,主任天然地和下屬最“親”,而不是遠在上海的總部?偛康墓偅瑢λ麄儊碚f,只能是傳說中的人物。每天就熟頭熟臉的四個人,特別知根知底,互相了解得不能在了解了,非正規才是高效的管理方法。就像“許三多”當年在的高原營地,連班長就5個人,吃飯和睡覺都在一起,想正規都難,連訓練都省了。德魯克說:“管理不在于知,而在于行”,不在于方式,而在于效果,結果導向。
但通常來看,管理者是上司提拔的,而不是下屬選舉出來的,管理者應該是“上司的人”,而不是下屬的人。管理者的職位是上司給的,而不是下屬給的,因此管理者要為上司負責才,要為自己的職位負責,這樣才是合格的管理者。其實員工為主管負責,主管為經理負責,經理為總經理負責,總經理為董事長負責,董事長為股東負責,一層一層地對上負責,最后就是為公司負責,最后就達到了公司的目標,公司才能得到發展。
郝志強說:“管理者首先要對上負責,和下屬打成一片,只是手段,為的是實現上司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