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營口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營口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營口市養老保險繳費標準上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15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的通知》(遼人社[2016]147號)及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最新公布營口市職工平均工資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2015年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為3724元。
報告顯示,2015年全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688萬元,月平均工資為3724元。我市以此為依據制定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對全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調整從7月1日起,全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調整為3724元,按正常標準即100%檔次繳費,則月繳費額為744.8元,較上年每月增加40.8元,全年繳費額為8937.6元。中金網7月19日
為緩解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壓力,使每一位參保者的繳費年限都能夠得到連續,從而保障退休后的養老金水平,共設置了7個繳費檔次。參保人員可以自愿選擇60%、70%、80%、90%、100%、200%、300%當中的任一繳費檔次比例進行繳費。七檔繳費標準分別為:第一檔60%,月繳費446.88元、全年5362.56元;第二檔70%,月繳費521.36元、全年6256.32元;第三檔80%,月繳費595.84元、全年7150.08元;第四檔90%,月繳費670.32元、全年8043.84元;第五檔100%,每月744.8元、全年8937.6元;第六檔200%,每月1489.6元、全年1.788萬元;最高檔300%,每月2234.4元,全年2.681萬元。此外,“4050”、“4555”人員月繳費297.92元、全年3575.04元。按照規定,如果參保者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選擇繳費檔次,默認為原繳費檔次。
營口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2、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
營口養老保險領取材料
1、戶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辦理材料。
營口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1、單位或個人應在申領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一至二個月(屬于續繳人員應在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向我局申報領取基本養老金
2、符合受理條件的,我局向申報人出具《受理回執》
3、經審核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通過受托銀行劃入指定的賬戶。
營口養老保險領取標準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3、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相關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于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