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退休人員漲工資2017年最新消息浙江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養老金上調方案小編為您提供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社部、財政部批準,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力爭在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預計全省將有540萬企業退休人員、54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594萬退休人員。
根據國家部署要求,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待遇,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60元,體現社會公平。
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為:
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2015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