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我市企業負擔,有效降低企業人工成本,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從8月1日起,我市下調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兩年內階段性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個人繳費比例仍為8%,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仍為20%。據測算,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費率1個百分點后,每年將為全市參保企業減少支出1.92億元。
同時調整繳費基數上下限,市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上限按16800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2550元執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下限按2732元執行。即:調整后繳費費率低于現繳費費率的,按調整后繳費費率執行;調整后繳費費率高于現繳費費率的,按現繳費費率執行。市區勞務派遣企業向單類別工傷風險行業派遣用工的,應經備案確認后,按所派遣用工單位的行業類別基準費率執行;向兩類及以上工傷風險行業派遣用工的,統一按1.2%的基準費率執行。費率調整后,我市工傷保險綜合平均費率將下降0.23個百分點左右,預計全市為企業減負2000多萬元,職工工傷待遇水平不會受到影響。
據了解,我市明確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與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同步調整。我市的“五險”繳費費率是養老保險:單位19%,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大病醫療救助:單位1%,個人6元;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5%;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和生育保險0.5%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