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全市68.15萬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退休職工人均月養老金增資262元,并于4月30日前將1-4月份增加的養老金補發到位。
根據部省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南京市從1月1日起,對參加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按11.76%增幅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此次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通調整包括四個部分:一是所有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定期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四是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但增加總額不超過240元。
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在普通調整基礎上,高齡退休人員另外再增發養老金。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70元。
此次調整后,全市68.15萬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增加262元,月養老金調整后達2489元,為全省最高。1-4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在4月30日前發放到位。
另外,對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7月1日起,參照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比照本文高齡人員增發養老金的相關規定,從7月1日起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