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濰坊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怎樣的,下面濰坊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你帶來相關信息。
1、個人繳費。
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低保戶和五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2.政府補貼。
(1)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100元。
(2)繳費補貼。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適當補貼。選擇500元以下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3)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補貼。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
有條件的村(居)集體應當對本村(居)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的資助額之和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濰坊市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低保戶和五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助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保障對象中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符合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辦理。實行調地安置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其擁有土地承包權并被調整土地、符合以上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應被列為保險對象。對于保障對象中未滿16周歲人員及16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由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預存款賬戶,待符合參保條件后,將其因征地產生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按照相關程序記入本人相應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已故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人員 一次性發放不低于500元喪葬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