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粵府〔2015〕129號),對改革的范圍、繳費和待遇、改革前后待遇銜接、基金管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職業年金等政策進行了明確。
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重點政策主要涉及幾個方面。
改革范圍方面,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方面,單位按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8%繳費;攫B老保險費從10月1日起開始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方面,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保持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改革后參加工作的“新人”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加發過渡性養老金。
基金管理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顚S谩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方面,參保人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并按改革后各年度本人繳費工資之和的12%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職業年金方面,在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為機關事業單位改革范圍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包括已退休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個人、單位分別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礎的4%、8%繳費,全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同時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擬訂具體貫徹意見報省備案,盡早啟動改革實施工作。
溫國輝出席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實施動員會議
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完成任務
羊城晚報訊13日,省政府召開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實施動員會議,部署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副省長溫國輝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務必認真領會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和廣東的實施辦法,準確把握改革的正確方向和基本要求,把握改革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堅持“一個統一,五個同步”的基本思路,扎實推進。
會議強調,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突出工作重點,統籌做好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落實相關群體生活保障政策,嚴格控制人員編制等相關配套工作。扎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措施,確保資金到位,強化輿論引導,確保改革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