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5日,任丘限購令突襲,任丘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4月5日,任丘市緊急發布《任丘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內容與霸州、文安相同,明確規定外地戶籍限購1套住房且首付不低于50%,實行住房限購的區域為任丘市轄區,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1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購買手續。
任丘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各鄉鎮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滄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滄政字〔2017〕11號)和《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滄政辦字〔2016〕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住房限購政策
實行住房限購的區域為任丘市轄區。
(一)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已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任丘市累計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二)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1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購買住房。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購房人出售住房。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交易部門暫不辦理房產交易確認手續,登記部門暫不辦理登記手續。
二、加強白洋淀區域穩控
(一)一律暫停辦理相關手續。針對沿白洋淀區域(包括?州、茍各莊、七間房三個鄉鎮)內所有商品住宅項目(包括洋房、別墅建設),發改局要暫停辦理立項核準手續,國土局要暫停辦理用地手續,規劃局要暫停辦理規劃許可手續,住建局要暫停辦理施工許可和預售手續。
(二)強化監管。?州、茍各莊、七間房鄉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堅決杜絕所轄區域內搶占土地、非法建設、非法交易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嚴格商品房預銷售管理
(一)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審批審查制度。一是對申請辦理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申報價格進行合理指導,對不接受指導的商品住房項目,暫不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二是房地產企業辦理預售審批后,須到市發改部門辦理商品房明碼標價備案。備案后,房地產企業應當按備案價格售房,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對擅自漲價超過備案價格的項目,依法查處并暫停商品房網簽資格。
(二)調整房地產項目預售許可政策。一是房地產項目土地或在建工程辦理抵押的,在抵押物全部解除抵押前,項目整體暫不得申請辦理預售許可;項目已辦理預售許可手續的,土地、在建工程均不得再行抵押。二是開發企業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35%以上,方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四、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
(一)強化各部門聯合執法。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嚴查“捂盤惜售、炒賣房號、無證銷售、哄抬房價、無地售房”等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并將房價漲幅較大的樓盤納入重點監控。
(二)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監管。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炒賣房號,不得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不得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違規交易。對已取得預售許可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商品房不得代理再轉讓。稅務部門嚴格控制各類房產交易違規行為。
(三)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企業。相關部門要將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在社會信用平臺上及時進行公開曝光。對屢教不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住建部門納入黑名單,降低資質,并限制在任丘市域范圍內參與土地競拍。對屢教不改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五、本通知由住建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