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購房政策2017已經出臺,具體細則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在北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況:
(1)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 暫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況:
(1)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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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317”北京出臺“認房又認貸”的樓市嚴格調控措施后,3月22日晚北京調控再度“升級”,此次對非京籍的購房資格認定更加嚴格,從此前的納稅5年改為連續60個月。有購房者評論稱:“之前是每年繳一個月稅就算合規,現在突然改為每個月都要交稅。”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認為,北京后續會延續“加碼再加碼”“細化再細化”的做法。
連續5年改為連續60個月
北京市地稅局、北京市住建委22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購房資格審核中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標準的公告。公告提到,“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中“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稅的納稅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稅的納稅人,根據其適用的計稅期間,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或上一季度)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或20個季度)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上述政策執行標準自2017年3月22日起執行。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認為,北京此次針對個稅繳納出臺政策,充分顯示了對當前購房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細節把握。這也說明目前具體的政策執行中存在一些操作方面的問題,這也體現了政策精確化管控的導向。
過去,在購房資格審核時,對社保和個稅繳納是存在不同的政策要求的。社保需要連續繳納60個月,而個稅則只需要一年一次,所以這使得社保繳納的要求更高,而個稅繳納的要求相對低。從這個角度看,不排除有部分購房者實際上采取個稅認定的標準去購房,這顯然降低了購房門檻。
因此,北京此次把個稅和社保繳納的模式統一,個稅繳納也需要采取此類嚴格認定的標準。此次政策調整也是為了杜絕部分購房者鉆漏洞的做法,定性為嚴厲的而非放寬的政策。
從北京此類做法來看,后續會延續“加碼再加碼”“細化再細化”的做法,一定程度上說明當前樓市調控對于具體操作過程會提供各類配套的做法,這顯然也是希望讓政策落實更到位、更注重調控過程中的公平性。
11家房地產中介被責令關停
北京“317”樓市新政實施后第五天,北京市有關部門已對138個房地產中介機構門店進行了檢查。在此次執法檢查中,11家房地產中介門店因異地經營、無照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被注銷備案、責令關停。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嚴查房地產中介市場,重點查處違規代理“天價學區房”、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