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場準入方面的扶持政策
1、放寬企業注冊登記,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四證合一、一照四號。
2、社會信用代碼實現“一照一碼”。
3、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住改商”。
二、稅費減免方面的扶持政策
1、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
2、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稅費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扣減限額標準為每戶每年9600元。
3、商貿、服務型企業新招收失業人員,3年內按每人每年4800元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扣減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
4、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人員中的失業1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
5、大力扶持網絡創業,經工商登記注冊的
三、資金補貼方面的扶持政策
1、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2、對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3、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4、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享受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5、女滿45歲、男滿55歲(“4555”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定額社會保險補貼。
6、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7、相關企業對招收的退役士兵開展崗位培訓的,給予培訓補貼。
8、失業人員參加免費的創業培訓,給予培訓補貼。
9、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10、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未領的失業保險金。
11、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按規定給予6至12個月的救助漸退期。
四、融資信貸方面的扶持政策
1、創業人員可在創業地申請創業(小額)擔保貸款。
2、在網絡平臺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創業者,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五、就業創業服務方面的扶持政策
1、城鎮常住人員及畢業年度內在校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申領《就業創業證》。
2、為創業者提供免費的創業項目咨詢、推介、論證、評估和開業、經營、技術、市場、法律等方面的專家指導。
3、為創業者提供人事代理、檔案保管、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權益保障、法務咨詢和法律援助等服務。
4、為初創小企業提供各類創業孵化場所,協調幫助辦理各項開業手續,專家對其進行跟蹤指導,并在場地、租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5、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網絡創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