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婚婚假有多少天?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據現行《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 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 的標準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田萬國表示,目前省衛計委與省法制辦等部門正在起草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后,經省政府常務會通過,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獲得通過才會實施。修正案實施之前,北京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現行條例施行。
婚假最新規定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擬元旦實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規定,從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某國企人力資源部表示,只要新政策沒實施,就按老政策執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著結婚證去請假,符合條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晚婚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