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代中國人可能就沒有“晚婚晚育假”,也沒有“獨生子女獎勵”了。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稱,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修正案將于1月1日起施行。
這意味著,從明年元旦起,晚婚假取消,生育假延遲。
那么目前國家對晚婚假產假飾如何規定的呢?
2015晚婚婚假法律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湖北2015年晚婚婚假有多少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晚婚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 30天,并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婚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接受節育手術的,其工作單位應當憑節育手術證明,按有關規定給予假期, 并發給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
國家規定的產假有多少天
2015年產假的規定為:女職工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而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國家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1月1日起即將取消晚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