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
國家沒有針對國企下崗職工專門規定退休年齡,但是對于計劃內破產企業,各地一般都有地方法規,允許單位中安置人員提前退休。具體要看你們那里的地方規定。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范圍僅限定為: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但此項規定與前款規定不能同時適用于同一名職工。
對國家關于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條件的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及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隨意降低,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后,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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