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應貫徹“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治國方略,其核心是嚴格依法辦事,關鍵是監(jiān)督檢查,建立一套完整的、規(guī)范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監(jiān)督檢查機制,必須樹立法律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絕對權威。下面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2017年不擔當不作為心得體會,歡迎閱讀!
2017年不擔當不作為心得體會(一)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早在兩千多年前,齊國管仲就發(fā)出了這一千古警示名言。光陰荏苒,日新月異。如今在高速發(fā)展的社會,腐敗,作為廉潔的對立面,如夢魘般,如幽靈糾纏著我們的某些領導干部、腐蝕著我們黨和國家的肌體。
鎮(zhèn)江市規(guī)劃局在2012年人才專題業(yè)務培訓班上組織新進員工觀看了《拒腐防變每月一課》系列之《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警示錄》。片中列舉了“只想當官,不想做事;回避矛盾,回避問題;怯于任事,怕?lián)L險;監(jiān)管不力,管理不嚴;工作隨意,盲目決策;工作漂浮,不抓落實;沒有原則,縱容錯誤;推諉責任,逃避追究”等八種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現(xiàn)象,使大家深受教育。我們通過一個個深刻鮮活的事例,切身感受到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現(xiàn)象造成的影響與危害,進一步認識到領導干部缺乏責任意識的后果以及增強責任意識的重要和加強勤政建設的必要。
在警示少數(shù)領導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的同時,也提出了加強責任意識的四種方法:一靠學習,增強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的自覺性;二靠制度,增強黨員干部履行職責的約束力;三靠領導,帶動下屬增強履行職責的拉動力;四靠監(jiān)督,增強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的保證力。 從某種意義上講,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是行政上的嚴重的腐敗行為,行政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行政亂作為其實質(zhì)就是目無法紀,就是自由主義、利己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的膨脹。在實際生活與工作中,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現(xiàn)象主要表現(xiàn)在對于比較普遍的違法行為制
止不力,導致違法事實長期存在,損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觀看警示錄后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現(xiàn)象大量存在于社會生活和實際工作中。所謂“千里之堤,潰于蟻穴”,行政不作為與行政亂作為的后果是在損害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黨和國家形象的同時,直接威脅著黨的領導地位和執(zhí)政之基。如果不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就會愈演愈烈,就會縱容敷衍了事、推諉卸責、官僚主義,助長徇私枉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行政腐敗行為。
通過學習教育活動,自己的思想水平的到進一步提高,作為一名工作在鎮(zhèn)江規(guī)劃一線的勘察測繪人,我時刻提醒自己肩上所擔負的責任,大力強化責任意識,同時也要樹立新的服務觀念,以人為本,及時為施工方排憂解難,真正做到為群眾多干事,干好事,干實事。
2017年不擔當不作為心得體會(二)
時下,隨著我國反腐敗斗爭的深入,一些官員患上了“反腐恐懼癥”,為官不為的現(xiàn)象有所抬頭,處其位而不履其事的官員不作為現(xiàn)象,正在變成一個熱點話題,甚至有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當前的反腐敗斗爭以某種方式導致了官員不作為。其實,一些官員由過去的“亂作為”到如今的“不作為”是一個進步,認為當前的反腐敗斗爭以某種方式導致了官員“不作為”是在為官員自身的“不作為”拉關系、找借口。
據(jù)報道,當前的為官不為,根據(jù)一些調(diào)查和干部自述分析,可分為三類情況。一種表現(xiàn)是職責缺位,基本不研究本職工作,熱衷于跑關系,把困難和矛盾都往外推。另一種是不敢擔當,害怕冒風險,擔心踩紅線,不太會在媒體與公眾監(jiān)督下開展工作,干脆開啟“自保模式”。還有一種是怠工觀望,鑒于現(xiàn)在規(guī)矩多了,審查嚴了,所以招商擱下了,項目不跑了,資金也不爭取了,甚至牢騷話也多了,所謂“反腐影響發(fā)展”之類的謬論往往源自這一群體。客觀上講,隨著我國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這一群體的官員的腐敗行為不得不受到明顯遏制,以至恐懼,患上了“反腐恐懼癥”,是可以理解的;
這也正是我們的反腐敗斗爭需要達到的作用和效果。從實際情況看,這一群體的官員由過去的“亂作為”到如今的“不作為”是一個進步,畢竟,它比官員以往“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亂作為”現(xiàn)象要好許多。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既要明白,激濁揚清,從“不敢腐”到“不想腐”存在一段距離,而縮短這段距離的關鍵是要完善“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也要相信,如果說事物發(fā)展是以“波浪式”在前進,那么,這一群體的官員由過去的“亂作為”到如今的“不作為”則是在這一前進過程中進行理智反思、審慎取舍、心態(tài)調(diào)整所帶來的暫時停頓狀態(tài),是不可能阻止事物發(fā)展前行的;反腐“不搗黃龍誓不休”,是黨心民心所向。
當然,“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不作為”現(xiàn)象也是我們的黨紀黨規(guī)所不允許的。然而,凡事都不能操之過急,我們得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讓過去“亂作為”的官員有一個心理休整期和環(huán)境適應期。我們要相信,一旦過去“亂作為”的官員緩過神來,從內(nèi)心深處明白了為自身的“不作為”拉關系、找借口決無立足之地,真正適應了而今的作為環(huán)境,這對我們塑造良好的社會風向標,乃至風清氣正的執(zhí)政環(huán)境,依然是大有好處的。
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對于犯了錯誤、而又知錯能改的干部,我們還是應當給予其必要的機會。畢竟,黨培養(yǎng)一名干部,也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
2017年不擔當不作為心得體會(三)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黨中央堅持以零容忍態(tài)度懲治,既拍蒼蠅,又打老虎,形成對分子的高壓態(tài)勢。官場生態(tài)為之煥然一新,人民群眾紛紛點贊。然而,就在反斗爭持續(xù)深入推進的時候,少數(shù)黨員干部卻患上“不作為、慢作為”的病癥,企圖以此消極對抗中央,幻想反腐風暴風早點刮過去,作風“緊箍咒”盡快摘下來。
我們奉勸患了這一病癥的少數(shù)黨員干部:不立即在思想深處治一治病,出問題是早晚的事。
黨員干部“不作為、慢作為”有許多表現(xiàn)形式。比如,有的抱著“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態(tài)度,對工作敷衍塞責、毫不上心,有的奉行“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處世哲學,遇到問題繞著走,生怕惹禍上身,有的對前來辦事的人搞“軟拒絕”,“不吃不拿也不干”。
“不作為、慢作為”危害極大,因為它既是對上不負責,也是對下不負責。所謂對上不負責,是指“不作為、慢作為”阻礙了中央大政方針的執(zhí)行和落實,“梗阻”了中央和基層群眾之間的聯(lián)系渠道,影響了黨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威望;所謂對下不負責,是指“不作為、慢作為”的干部對群眾的事采取“一推二拖三掛起,不管群眾苦樂生死”的態(tài)度,嚴重妨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實現(xiàn),影響黨群關系和干群關系。
“不作為、慢作為”的現(xiàn)象以前也存在,但多是黨員干部責任心不強、宗旨意識淡漠所導致的。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整治,有力剎住了“舒舒服服當官,輕輕松松吃喝,隨隨便便收禮”的官場歪風。少數(shù)黨員干部對此不能適應、不愿接受,胡說什么“官不聊生”,叫囂什么“工作越來越多、壓力越來越大、實惠越來越少、權力越來越小”,在實際工作中,集中表現(xiàn)為“不作為、慢作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顯而易見,這種“不作為、慢作為”并不是簡單的慵政懶政問題,而是一種嚴重的思想疾病,是幻想通過消極對抗中央,使“八項規(guī)定”、打擊、簡政
放權等中央重大舉措最終不了了之。患了這種思想疾病的干部,無疑嚴重低估了以*同志為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整治的堅強決心,嚴重低估了人民群眾對中央大政方針的支持和擁護力度。
明確指出:“一些人盼著緊繃的弦松一松,好讓自己舒服舒服。一些人等著看中央還要出什么招,看左鄰右舍有什么動靜。對此,我們的態(tài)度是,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永遠沒有休止符。”他還諄諄告誡廣大黨員干部:“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應該予以嚴肅批評。”
對少數(shù)患病干部來說,這兩段話無疑是“治病良藥”。全國人民都明白的道理,你們也一定要牢記:在其位則謀其政。企圖以“不作為、慢作為”消極對抗中央,一定會自食其果,受到嚴厲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