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學習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1)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道路,法治體系。依法治國的要義是實現國家治理活動的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也就是實體和程序的全面制度化。而古今中外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將優良的制度文而化之,才能最終實現治理目標。因此,制度現代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核心要求。
一、制度現代化的可能性與必要性
1.當今世界的競爭歸根到底是制度的競爭。制度建設是人類進步的根本標志。國際競爭表面上是技術和力量的競爭,實質則是制度的競爭。通過制度現代化形成制度優勢,是在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的根本保證。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集中體現。軟實力對內表現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對外表現為一個國家在意識形態、發展模式、民族文化、外交方針等方面被國際社會認可的程度。事實證明,一個國家被認為具有軟實力,真正得到認可,從根本上是因為其制度具有優勢。
2.實現中國夢需要制度層面的文明振興。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有個近乎“詛咒”的論說,名曰“中國無歷史論”。其大意為,中國的歷史從本質上看是沒有歷史的,它只是君主覆滅的一再重復而已,任何進步都不可能從中產生。對此,已有不少批評和駁斥。但若反躬自省,封建中國綿延近兩千年,國家治理體系在根本上未有大的革新,國家制度模式實質上沒有大的變化,所謂的進步又從何而來呢?正所謂不進則退,中國在過去的幾百年中漸從世界舞臺中心走到邊緣。中國夢的提出,正是讓中國重回世界舞臺中心的努力,沒有制度支撐,中國夢將難以實現。
3.有優越性的制度也要與時俱進。制度集中體現了的特點和優勢,這是我們保持制度自信的源泉。制度模式的優越性表現在鮮明的方向性、制度的獨創性和體系的全面性。但是,制度也需要發展與完善,需要不斷革除體制機制弊端以提高治理能力,需要不斷使*制度模式更加完善,優勢更加明顯。與時俱進是使制度優勢得以持久的根本保證。
4.不能將制度的現代化等同于西方化與資本主義化,F代化是否注定只有“西方化”一條道路?這個問題已經讓人類社會糾結了半個多世紀。客觀來看,不少西方國家、資本主義國家都是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國家,但也有不少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確實取得了讓人稱贊的成就,但這種模式的可持續性仍待觀察。中國的現代化是有方向、有立場、有原則的。正如指出的,我們的方向就是。如果偏離了完善和發展制度,偏離了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就南轅北轍了。中國是一個大國,決不能在根本性問題上出現顛覆性錯誤,有些不能改的,再過多長時間都不能改。
二、實現制度現代化的基本路徑
1.以成熟化定型化為目標。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中央審時度勢,在十八大提出的戰略目標基礎上,適時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在試圖回答“怎樣治理社會這樣一個全新的社會形態”,是在試圖通過不斷改革和創新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在試圖通過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充分彰顯的制度優勢,使越走越寬闊、越走越自信,也是在試圖通過制度的升級,使更加符合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更加符合國家治理的規律,更加契合時代發展的潮流,從而使立于不敗之地并永葆青春,永續發展。
2.以核心價值為靈魂。正如所指出的,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表明,對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來說,最持久、最深層的力量是全社會共同認可的核心價值觀。核心價值觀,承載著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精神追求,體現著一個社會評判是非曲直的價值標準。不同民族、不同國家由于其自然條件和發展歷程不同,產生和形成的核心價值觀也各有特點。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核心價值觀必須同這個民族、這個國家的歷史文化相契合,同這個民族、這個國家的人民正在進行的奮斗相結合,同這個民族、這個國家需要解決的時代問題相適應。因此,在中國推進制度現代化,一定要以核心價值為靈魂,通過制度現代化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富強、民主、文明、和諧主要是國家層面的價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主要是社會層面的價值要求,愛國、敬業、誠信、友善主要是公民層面的價值要求。
3.以基本制度為基礎。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各項具體制度三個層面。經過黨的幾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不斷豐富完善發展,初步形成了制度。制度現代化必須以基本制度為基礎,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促進科學執政、依法執政。
4.以解決現存制度問題和弊端為導向。必須看到,相比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相比當今世界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相比實現長治久安,我國的制度建設還有許多缺點和不足,有些方面甚至成為制約發展和穩定的重要因素。還必須看到,中國共產黨既要建設完全不同于舊中國的制度體系,又要治理一個人口眾多、基礎薄弱的大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建設、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的任務必然是長期的、艱巨的、復雜的,需要進行長時間的艱辛探索和艱苦努力。因此,我們要對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問題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黨中央提出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的就在于通過改革和制度構建克服這些缺陷和不足,為國家事業發展、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一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
5.以法治思維為指導。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要求,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再次強調要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法治思維,概而言之,是指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為導向,運用法律原則、規則和方法思考和處理問題的路徑與過程,F代國家治理必然要求規則治理、依法進行。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治理方式必定是法治化的,那種僅憑主觀好惡權判、官吏便宜行事的人治方式不僅與近現代民主化浪潮背道而馳,而且也與日益復雜、變動頻繁的社會格格不入。以法治思維推進制度現代化,就是在制度現代化過程中,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制度設計、創新和執行。
三、實現制度現代化的若干建議
1.要全面準確理性評價現有制度的利弊得失。所謂全面準確理性評價現有制度的利弊得失,就是要對中國制度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在時空坐標中給予精準的定位,對現有制度的特質、優劣進行理性的技術解構,對現有制度的能力、效益以及在國際上的競爭力給予客觀評價,對現有制度的路徑依賴和路徑創新進行系統總結。一方面,要看到現有制度的優勢。制度是由我國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是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制度,既不因循守舊,也不簡單照搬,更不是主觀臆測,而是源于實踐和歷史的教訓,是黨和人民堅持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自主創造、自主創新的結果,它拓展了人類文明發展進步的路徑選擇,是中國對世界的獨創性貢獻。它以舉世公認的發展成就和世界影響力,證明了這個選擇的正確性、合理性、優越性,為我們堅定自信奠定了豪壯的實踐底氣。另一方面,要看到現有制度的不足。我們之所以要推進制度的現代化,就是因為現有制度在很多方面不夠現代化,因此我們一定不能諱疾忌醫,而要直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把握制度建設規律,把現有制度的弊端和不足消除掉,把其優越性不斷發揚光大。鄧小平對此曾要求,每年領導層都要總結經驗,對的就堅持,不對的趕快改,新問題出來抓緊解決。這個規訓對今日之中國仍然不過時。
2. 要盡可能地凝聚改革共識。改革是中國的出路,也是推動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我國過去30多年的快速發展靠的是改革,我國未來發展也必須堅定不移依靠改革。如今,改革已入“深水區”,正如所指出的,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對于硬骨頭怎么處理,最不容易形成共識,改革的阻力也最大。在這種情況下,要注意充分發揮制度在凝聚改革共識方面的作用,以制度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識、價值共識、制度共識和行為共識,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和保障。雖然制度是人的行為而非思想的約束條件,但制度所蘊含的核心價值在事實上具有引導和教化功能;雖然制度是剛性的和不可隨意變通的,但制度形成過程中的博弈、協商能夠盡可能吸收各方面意見、權衡不同群體利益從而消解分歧;雖然制度是靜默的和中性的,但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激勵和懲戒功能會對人們關于公平正義、善惡是非、好壞對錯等價值理念和行為方式等產生積極影響和導向作用;雖然制度可能是滯后的、有漏洞的,但制度的可預期性、可重復性、可操作性、可救濟性、可持續性等優勢可以凝聚轉型時期的社會共識,使不同利益主體求同存異,依法追求和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通過制度現代化過程凝聚改革共識也是可能的。
3. 要正確處理現代與傳統的關系。制度現代化的過程要順應歷史發展潮流,吸取古代、近代治理精華,摒棄古代和近代國家治理糟粕,尤其是克服近代國家治理局限,實現向現代國家治理的超越。要使國家治理更具有現代性特色,至少要具備以下特征:一是真實民主。古代實行專制,無民主可言;近代追求形式民主,有民主之名而無民主之實;現代民主之精意在于“真實”。二是實質法治。古代君主權斷,“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無法治可言;近代法治為形式法治,重其行而不重其果,法與公平正義漸行漸遠;現代法治,要求法與公平正義高度契合,強調實質法治。三是人本文明。古代的國家治理以鎮壓為能,專制而血腥;近代的國家治理,標榜自由平等,實乃張揚有產者與權貴之特權;現代文明治理則要求真正以人為本,尊重主體的人性尊嚴,將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作為治理目標,并以人性化的方式進行治理。四是治道科學。古代國家治理以強制服從為要;近代國家治理憑借民意和法律之名義行偏私之實;現代國家治理則以國民之根本利益和幸福美好生活為鵠的,以調動全體國民參與治理之積極性為基本力量源泉,以取得最大可能之合意、協調為基礎,充分運用現代科技發展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治理資源,以取得高效益、低成本且利益共享、皆大歡喜的治理效果。
4. 要高度重視“制度群”的建構。從制度學的角度看,核心制度要有“制度群”的支撐才能落地生根,否則就容易形成“半拉子”工程,改革成果也難以鞏固。因此,制度建設必須整體謀劃、系統思考、統籌推進,做到“立治有體,施治有序”。過去所提出的制度建設目標,大多是經濟領域的。制度現代化則包括整個國家的制度體系的現代化,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的制度概莫能外。制度體系是一個位階型體系,組成體系的諸要素在結合方式等方面存在種種差異,這些要素性差異充斥著系統組織,在地位與作用、結構與功能上呈現等級秩序性,進而形成了系統等級的整體差異。這一體系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體制度和實施機制構成。因此,在制度建設過程中,要有系統思維,零敲碎打不行,東修西補也不行,必須進行全面系統地改革和改進,必須著眼于整體效應和效果,必須貫穿于多個領域和環節,必須形成整體的“制度群”。
5. 要注意“反向制度預設”。通過制度來治理國家,需要考量大量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對于創制新制度,要有一個理性的認識。要考慮新制度可能帶來的弊端,并針對可能帶來的弊端和新問題建立相關制度,這樣既可以防止改革“翻燒餅”,又可以抑制改革可能出現的負能量和負效應,使改革的效能最大化。因此,要注意 “反向制度預設”,注重整體效應,實現制度體系合規范性、合正義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合法性、民主性與科學性的統一,制度文明性和執行力、可實施性的統一,程序性、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和可追究性的統一,針對性、相對性、整體性、協調性和與時俱進性的統一?傮w來看,制度的創設難能可貴,制度的優化任重道遠。我們需要充分認識我國目前的制度存在自我完善的空間,深刻認識制度自我完善的規律,積極探索制度自我完善的機制。
6. 要力求“帕累托最優”。所謂“帕累托改進”,就是一項政策能夠至少有利于一個人,而不會對任何其他人造成損害。所謂“帕累托最優”就是上述一切帕累托改進的機會都用盡了,再要對任何一個人有所改善,不得不損害另外一些人,達到這樣的狀態就是帕累托最優。在制度現代化過程中力求帕累托最優,就是通過資源的重新配置使得經濟社會更加健康地高效發展,從而使一個經濟體中的所有人都可以提高生活質量、改善生活狀態。用這個標準衡量,我國在很多方面都遠遠沒有達到讓所有人都滿意的狀態,有些群體在改革中受益不多,甚至有的群體為改革做出了一定的犧牲,而這些不均衡的狀態在根源上是制度設計所造成的。在當前和接下來的改革中,要堅持帕累托改進原則,盡可能實現帕累托最優狀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7. 要處理好破與立的關系。要清醒地意識到,我們現在身處的是一個建設的時代而非革命的時代,萬不可只知“破”之道,不知“立”之道;萬不可毀道變法,導致最終無道可守。中國現代化的過程絕不是西方化,要守住這個“道”。不少人還固執地認為,資本主義道路在上個世紀的中國走不通,不代表在新世紀也走不通,進而主張全盤西化。但是,客觀來看,冷戰結束后,全面照搬了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國家有幾個是繁榮穩定的?受到“阿拉伯之春”影響的國家,有哪個政局穩定下來了?我們承認我們當前的制度本身還有缺陷和不足,這正是我們努力改進和完善這個制度模式的原因,但如果試圖另起爐灶,其中的代價是難以想象的,也是中國社會難以承受的。
8. 要注意制度的連續性與穩定性。缺乏定勢、翻云覆雨、飄忽不定是人治的特征。如果一個國家的基本制度朝令夕改,反復無常,不僅國民因缺乏可預見性而全無自由,官吏也會因治國無常而濫用權力,整個國家和社會也會因為治無常制而動搖不已。古今中外的開國之君或領袖都希望立萬世之法、定不易之制,然而,多則兩三百年,少則幾年、幾十年,要么人亡政息,要么國亡制崩,而恰恰是那些既相對穩定,又不斷改革完善的制度體系反而具有可持續性,反而能夠存留久遠。這是因為,時世變動不居、人性物境不斷變化,治國理政之制度如不與時俱進,無異于守株待兔、刻舟求劍。在制度建設上同其他事物一樣,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制度體系只有在保持穩定性的同時又具有開放性,才能具有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
2016學習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2)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第一次在黨的綱領性文件中明確提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按論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二者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一個核心要素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具有全局性戰略意義,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根本路徑,要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實現國家長治久安。
第一、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基本內涵和本質特征。
人類社會發展史表明,從人治走向法治是人類文明演進必然結果,依法治國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推進治理體系現代化,依法治國是一個本質特征與核心要素,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有一個前提,是完善和發展制度,這規定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方向,這也是強調的。在這個前提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包括多個領域治理體系現代化,要根據時代發展任務,改革和完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黨的建設等領域的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使得各個領域的治理都實現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例如,在理順中央與地方關系、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領域,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所以,依法治國必然成為這個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基本性內涵。
要根據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體制和原則,通過全面深化改革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凡屬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要按法律程序進行”(講話)。在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需要把一些領域的治理實踐進一步法制化和規范化,例如,涉及到反腐敗和制約權力的新做法、涉及到財稅改革的做法,都要進一步立法和形成制度體系?傊菆猿忠婪ㄖ螄痉铰裕纬赏陚涞姆梢幏扼w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以此不斷完善和發展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完善和發展制度。
第二、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路徑和方式。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包含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與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內在統一性。國家治理能力的一個基本點是對國家制度和法律的執行能力。堅持依法治國是黨和國家機構提升現代化國家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徑。
一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提升黨的執政能力,不能脫離依法治國根本路徑,F階段存在的發展問題表明,制度執行能力成為充分發揮制度優勢的重要影響因素!皼]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難以發揮作用。”指出,“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為此,要善于運用完善的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把制度優勢和法律優勢轉化為治理國家的效能,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高國家機構的履職能力,也不能脫離依法治理基本方式。堅持依法治國是確?茖W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整體協同實現的主動脈。當前,更嚴重的是在經濟社會等領域仍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各類行為。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要求一切國家機關都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恰好成為約束公共權力的根本方式。立法機關要科學民主立法修法和提高立法質量,行政機關要嚴格執法和建設法治政府,司法機關要提升公正司法能力,違法行為要得到責任追究,所有這些都必須在憲法和法治軌道上運行。脫離了這一基本軌道,就與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背道而馳。
第三、依法治國是實現人民群眾參與公共事務治理的必然要求。
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實現有效治理國家的目標,不僅僅是黨和國家機關主體具備現代化的治理能力,而且還要適應國家現代化總體進程,“提高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
換句話說,在黨的領導下,提高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公共事務和自身事務治理的能力,必然要求堅持依法治國,實現民主參與的法治化。這是提出的,“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證人民依法平等參與。
要實現全民守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只有黨和國家機關在堅持依法治國路徑上提高了執政能力和施政能力,人民群眾、社會團體運用法治化方式提高了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和自身事務管理的能力,整體的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得到有效提升。
第四、依法治國還是實現有效政府治理的根本前提和保障。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了“有效的政府治理”要求。政府是國家行政機關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執行機關,要實現有效政府治理,關鍵是堅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在法治軌道上,在憲法和法律體系框架內施政,才能保障實現法治政府目標。法治是的內容之一,政府要通過依法行政這種實實在在的法治,對社會起到引領和示范作用。
要依法制約政府的經濟財政社會等一系列履職行為。例如,政府實現對社會的有效治理,必須依靠法律和制度、堅持依法治理基本方式。特別是當前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時期,要協調好各種錯綜復雜利益關系,如李克強總理所說,“觸動利益往往比觸及靈魂還難”,這就更迫切要求在法治框架內,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來突破利益固化藩籬。
堅持依法治國,運用法治方式與公開透明性有著內在聯系。通過信息公開建設透明政府,與當今大數據時代發展要求基本相容。也只有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和結果,讓權力機關和社會公眾公開監督,依法治理才能真正落實。
總之,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宏偉目標相適應,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為了完善發展國家治理的制度法律體系和現代化國家治理能力,必須堅持依法治國這一核心要素和根本路徑,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來提供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