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干部是基層工作的主要力量,是農村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決議決定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妥善解決好農村基層干部的工資待遇,有利于調動廣大基層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好其在建設中的引領作用。針對這一問題,我們深入區各鄉鎮、開發區、工業園區,對村級干部工資待遇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工資待遇現狀
區17個鄉鎮、1個經濟開發區、1個工業園區,共有252個行政村,現有在職村兩委干部785人。大多數鄉鎮村干部設3職:即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文書。部分鄉鎮村干部設4或5職:即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文書。
1、工資水平。全區村干部工資標準不盡統一,相差較大,以2008年為例,全區村干部平均月工資為394元,平均年工資為4750元。村干部月工資最高的為西郊開發區,月平均工資為819元,最低的鄉鎮為峽門鄉,月平均工資為137元,高低相差682元。
2、工資構成。基本上都以鄉鎮為單位自行制定標準,在工資構成上基本上體現了鄉情、村情、職務、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因素,在本鄉鎮范圍內基本上趨于合理。例如:鄉、四十鋪鎮、工業園區等鄉鎮的村干部工資構成為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以村所轄的戶和地域為單位,年底結合考核情況按比例計算發放。
3、資金來源。從資金來源上看,大部分鄉鎮依靠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個別鄉鎮從鄉鎮政府經費中補助一部分;村集體有經濟收入的,再由村級自己補助一部分。如開發區、工業園區、鎮等,由于村級有一部分收入,村干部工資基本有保障,區鄉鎮除了轉移支付外,村集體幾乎沒有收入,村干部工資只是基礎部分。
4、發放方式和時間。從發放的方式來看,大部分鄉鎮是由鄉鎮政府統一造冊發放,個別鄉鎮實行銀行存折發放,如鄉、鄉、鄉等;從發放的時間上看,大部分鄉鎮在年終一次性發放,經濟條件較好的鄉鎮和有集體收入的村基本按月發放,如西郊開發區。
二、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情況看,全區村干部工資報酬還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1、工資待遇低。一是工資總額低。各鄉鎮普遍實行“結構工資制”,村干部工資由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基礎工資標準因鄉鎮而異,績效工資與村干部工作完成情況掛鉤。按全區平均計算,村干年工資收入為4750元左右,是全區農民人均純收入(2008年為3112元)的1.53倍,與市新出臺的最低年勞動用工工資6960元相比低46.5%。二是工資性經費少。撥付村級的轉移支付不